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8 浏览次数:11731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2日在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后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去年全市法院工作
2010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高院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准确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深入推进 “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活动,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新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9270件,办结96231件,同比分别上升16.51%和17.34%。其中,市中院受理8153件,办结7510件,同比分别下降1.85%和4.75%。市中院荣获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称号。
(一)服务大局职能有效发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健全能动司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服务“三重一大”项目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展对涉案台商、港商、浙商、闽商的“大回访”活动,与保险行业、大蒜企业等9个协会分别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及时推出保障中心镇建设发展的12项司法措施和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19条要求。加强对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的超前研判和指导协调,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8971件,同比上升27.21%。审结借款、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24127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审结农业承包、租赁等纠纷案件739件,促进城乡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审结企业兼并重组等产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纠纷86件,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07件,妥善审理徐州强盛城市煤气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推动产业升级政策的顺利实施。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8件、刑事案件7件,促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把推进平安徐州建设和做好世博安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审结刑事案件5035件,判处被告人7427名,同比分别下降3.65%和4.01%。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657件。加大“打黑除恶” 和惩治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力度,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对36名涉黑犯罪分子作出判决;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9件,判处被告人313名;审结涉毒数量上万克的张洪臣、杜长梅等贩卖毒品和涉案数额近千万的吴海东、吴海涛电信诈骗等重大刑事案件。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重点惩治在扩大内需、增加投资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一审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45件,对 5名原县处级干部作出刑事处罚。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802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拘役、管制、免刑和适用缓刑,对2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创建。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依法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支持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02件,同比上升27.55 %;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25件,裁定准予执行733件。生效的行政裁判中,判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撤销或行政赔偿的67件,占7.5%;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起诉的201件,占22.51%。落实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审判年报制度,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行政机关败诉率降低12.86个百分点。推动建立重大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与有关单位协作化解涉及沃尔玛商场建设、环湖路拆迁安置等重大行政争议。
(二)审判质量效率持续优化。全市法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监督制约,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提升。在全省法院27项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中,基层法院有23项、市中院有18项好于上年。
狠抓审判管理工作。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和均衡结案管理,落实审判质效每月通报和每季度点评制度,组织开展办案竞赛活动,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着力改变年底人为拖延立案和突击结案的现象。推行电脑随机分案,强化院、庭长定案把关职责,坚持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通报差错案件和瑕疵法律文书,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落实“全员全面全程”调解的工作要求,民事案件调解率继续保持在全省法院前列,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行政案件撤诉率和执行和解率均进一步提升。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对确有错误的一审裁判坚决予以纠正。依法审结二审案件386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16件。正确把握申诉和申请再审条件,坚持依法纠错原则,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受理刑事申诉和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423件,审结329件,决定再审71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6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1件,维持29件,调解、撤诉及其他处理16件。
推进工作机制改革。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死刑案件坚持 “五级”定案把关机制,敏感案件引入量刑听证程序,确保量刑规范均衡。健全案件事实发现机制,推行审理案件“八个必到”制度,有2118件案件在定案前相关院、庭长和法官专门赴基层组织、发案现场举行民意征集听证会。完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机制,探索联合拍卖制度和受托鉴定机构参与诉讼工作质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规范监狱巡回法庭工作,该创新举措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推广。
(三) “三项重点工作” 深入推进。全市法院专门制定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意见、考评办法和责任分解表,狠抓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全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综合排名位列全省法院第2位,市中院先后被评为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大力加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推动“多方位、多渠道、多领域”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构建,协调市“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两级法院共与111个单位建立诉调对接关系,设立18个交通事故等专门巡回法庭。强化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和息诉化解工作,制定涉诉信访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和“四定一包”责任制,开展院领导集中接访和带案下访,组织“千起案件评查”活动,全市法院进京正常访和赴省访同比分别下降47%和51%,市中院在全省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继续组织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大集中执行力度,完善和落实执行“110”制度,与公安、国土等28个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对9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办结执行案件17466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同比分别上升1.23个和14.62个百分点。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狠抓市中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制度落实,创新人民法院参与矛盾纠纷预防的制度方法。深入推进 “两联一挂” 和法官“五进”制度落实,组织法官1691人次深入512个企业、村庄、社区和重点项目责任单位,举行法律讲座425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89起,解决法律难题348个。广泛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两级法院与51个中心镇、大型社区和重点企业建立和谐共建关系,通过指导民调、法制宣传、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帮助共建单位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校园安全、企业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329份。总结推广鼓楼法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经验做法,各县(市)区已全部建立该项制度,并对14名未成年申请人给予犯罪记录封存。
完善和落实公正廉洁司法机制。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实行执行进程主动告知制度,推出审务网上公开十条措施,开展网上图文直播庭审43次,裁判文书上网2804份;建立每季度一次的法院开放日制度,5500余名普通群众在法院开放日参观两级法院、旁听庭审。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全市475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执行、听证案件12579件,两级法院一审陪审率均位居全省首位,30名优秀人民陪审员受到市人大常委会表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两级法院院长工作手机,在互联网设立院长电子邮箱;市中院纪检部门对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电话回访3281人次,院领导阅批当事人来信1570件次。
(四)司法为民措施不断完善。全市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立足执法办案,完善和落实各项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努力为诉讼群众排忧解难,巡回审判、诉讼服务中心等工作得到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案件,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促进城市建设和维护被征地拆迁人利益兼顾,依法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纠纷734件。坚持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发展稳定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141件。坚持制裁非法集资、违法高利贷与维护合法债权并重,审结民间借贷纠纷9978件。按照合同法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化解金庭嘉园商品房买卖纠纷等43件群体性案件,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稳定。
全面落实便民利民诉讼措施。两级法院全部建成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约见法官等25项服务。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在法庭驻地以外的镇(村)设立74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案件12015件次。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两级法院全部建成残疾人诉讼无障碍通道,全部成立少年案件审判庭,设立妇女维权、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合议庭27个。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4357件案件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用403.3万元,为35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329名生活困难的信访案件当事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执行案件权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坚持将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作为倾听收集民意、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全年办理代表、委员来信39件,提案和建议意见60份,走访代表、委员1509人次,向代表、委员寄发《法院工作通报》12500份。继续开展 “千名代表听百案”专项活动,有4305人次的代表旁听案件庭审430件,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推广徐州的这一做法。
(五)队伍整体素质继续提升。坚持从加强教育培养、管理使用、监督激励入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形象。2010年,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41.87件,同比上升29.56件,涌现117名结案超200件、76名结案超300件的法官。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抓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远学陈燕萍,近学蔡裕华、王茂峰活动”,切实增强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年初全市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训制度和年末青年干警培训制度,着力强化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 “优质服务党员示范岗”创建为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织 “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活动”推进大会,通过媒体组织社会各界投票评选全市“十佳法官”,弘扬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全体干警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深化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全市法院审判人员中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4%,拥有硕士以上学位(含在读)的比例达到22.2%,其中市中院达到42.7%。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竞赛”活动,加强理论学习和岗位练兵,完善和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组织知名法官、审判业务骨干巡回授课,举办各类培训班94期,培训干警2820人次,着力提高法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市中院面向全市法院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2名基层法院院领导经过竞岗到市中院任职,增强了全市法院队伍的活力。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勤廉从政、幸福平安”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立铭励志,勤廉双优”勤政廉政座右铭征集活动,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不懈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试行法官与律师互评制度,对投诉较多的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活动,在全市法院评选出17个廉洁司法示范庭,有效发挥特邀审判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认真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全市法院对7名干警给予纪律处分。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勤廉徐州”创建先进单位。
(六)基层基础建设明显加强。以“一院一品”司法品牌培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两级法院推出32项亮点工作,在省级以上会议介绍经验13次,被最高法院、省高院转发工作经验66次。
加强业务监督指导。通过制定司法规范性文件、发布指导性案例、分析通报发改案件、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复查案件、召开业务研讨等多种形式,促进基层法院提升业务水平,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基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69%,改判发回率为0.34%,同比分别上升2.5个和下降0.11个百分点。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基层法院人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省定最低保障标准。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建成14个标准科技法庭和204个简约科技法庭,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即将投入使用,5家法院被省法院授予“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示范点”;数字化档案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市中院和9家基层法院完成档案信息电子扫描工作。强化司法安全管理,全市法院通过安检查没各种管制刀具96件、违禁物品2230件,没有发生重大有影响的安全事故。
加强人民法庭管理。继续按照“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审判便捷化、工作特色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各人民法庭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办结各类案件25800件,占基层法院案件的27.63%。坚持工作业绩单独考评、每月通报制度,人民法庭审判质效综合排名位居全省法院前列,有11个人民法庭达到“零发改、零违纪、零信访”要求,其中有5个连续三年实现“三零”目标。积极打造特色人民法庭,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加强能动司法、司法便民、巡回审判、指导民调、法制宣传等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全市诉请法院解决的纠纷大幅增加,在加剧两级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同时,也使法官解决纠纷能力不适应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少数干警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不强、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严谨,极少数干警违法违纪甚至触犯刑律,公正廉洁司法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涉诉信访压力依然较大,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涉诉信访、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社会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法官职业风险和司法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审判骨干力量流失严重,法官管理激励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债务压力较重,经费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今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2011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准确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全市“十二五”规划各项部署要求,践行能动司法,坚持群众路线,以“公信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管理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围绕主题主线强化能动司法。准确把握全市“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调整法院工作布局,优化司法保障措施,切实增强能动司法的主动性。高度关注经济转型升级政策在司法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法引导、保障和支持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两抢一盗”、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破坏生态环境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妥善审理涉及经济转型升级的各类纠纷案件,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自主创新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建立健全统计分析研判、审判监督指导、审理统筹协调、应急预警处理等工作制度,完善依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严格落实均衡结案、随机分案、定案把关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充分关注当事人的诉求,切实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狠抓“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落实,全面加强诉前调解、诉讼调解、诉调对接和沟通协调工作,推动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更加有效、快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狠抓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加大进京上访案件和投诉举报案件评查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切实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司法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和落实法官“五进”、“两联一挂”制度,及时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通过加强少年审判、跟踪帮教以及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加强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司法建议、法制宣传工作,帮助有关部门规范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司法的突出问题。坚持对外抓公开民主监督,对内抓管理机制改革,突出强化审判管理机制的规范功能、外部监督机制的约束功能和违法违纪查处机制的警示功能,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司法为民。在注重诉讼服务工作细节上下功夫。完善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诉讼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依法妥善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案件的审理,加大对弱势群体诉讼利益的保护。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治理逃避、规避执行行为,杜绝消极执行和违法执行现象,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上下功夫。深化“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加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范围和比例,落实每季度一次的“法院开放日”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把服务群众贯穿于司法审判全过程。
四是围绕自身科学发展增强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司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着力提高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坚持审判技能培训与职业忠诚培养并重,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引导青年法官树立向群众学习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着力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十佳法官”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经验,充分发挥“陈玉浩信访工作室”的司法服务品牌效应,切实增强干警创新创优能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中政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增强干警防腐拒蚀能力。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工作激励制度,提高法官职业尊荣感,造就更多知名法官和业务能手,增强法院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五是围绕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审判监督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宏观指导、分类指导机制,总结推广工作亮点、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督查督办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法院司法水平。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支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落实干警职级待遇,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解决案多人少、人才流失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庭审全部录音录像,实施档案数字化工程,以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扩大收案范围,延伸司法职能,开展“庭所共建”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落实便民诉讼服务、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优势作用。
各位代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催人奋进。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市委坚强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徐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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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破产重整:是指对那些虽然已经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丧失债务清偿能力但仍存在再生希望、有拯救可能性的企业,在相关当事人的申请下,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规定的重整程序。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对企业进行营业重组与债务清理,以便使企业避免破产清算,摆脱困境,恢复经营能力。徐州强盛城市煤气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是我市法院受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件。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21行
2、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是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八类犯罪,是各类犯罪中对社会安全和群众安全感影响最严重的案件。这八类案件的数量可以从质上反映一个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6行
3、行政审判年报:又称行政审判白皮书,是人民法院每年根据本地本年度行政诉讼情况制作并向市各领导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呈送的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主要特点、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以及行政审判工作的做法和思路。行政审判年报制度是人民法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3行
4、均衡结案管理:是指各级法院通过对辖区内法院结收案比、结案均衡度、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不立案投诉率、不在法定期限内移送案卷投诉等5项指标的动态考核通报,对案件运转情况进行管理,主要目的是加快办案进度,解决年度结案“前松后紧”,年底人为阻滞收案和突击结案等问题,以实现全年收结案的均衡发展。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12行
5、随机分案:是江苏法院于2010年起正式施行的一种分案制度。即各法院通过全省统一运行的案件分配软件,对所有新立案件根据法官手中的案件存量随机指定案件承办人,以达到减少案件流转环节、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司法公正廉洁,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目的。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15行
6、量刑规范化:是人民法院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的改革举措的简称。目的在于增强量刑的透明度,实现量刑公平公正。具体操作方法是,在实体方面改变传统的“估堆式”量刑,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在程序方面改变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不分的做法,引入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5页第8行
7、和谐共建:指人民法院选择部分矛盾纠纷、法律事务较多的乡镇、社区、大型企业作为共建单位,并与共建单位签订协议,为共建地区指派联系法官,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指导民调、法制宣传、走访调研等活动,与共建单位形成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22行
8、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人民法院会同教育、人事、民政、劳动等部门,通过一定的程序,将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不在对社会公开的任何档案中予以载明,以保证该未成年人正常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的青少年维权制度。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5行
9、审务网上公开十条措施:是徐州法院深化司法公开机制的具体措施之一。徐州中院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审务工作网上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对重要审判事项和重大活动、司法行为规范、诉讼常识、法官基本信息、便民利民措施、审判信息、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案件和司法鉴定信息、院长信箱和信访投诉渠道等十个方面的内容,按照一定的程序在徐州法院互联网站公开,让公众进一步了解法院、监督法院。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10 行
10、诉讼服务中心:是全省各级法院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而专门设立的便民诉讼机构和对外服务窗口,具体承担诉讼服务、纠纷化解、纠纷分流等3大类25项职能。具体是:(1)诉讼服务职能,包括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诉讼指导、审查立案、费用收取、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判后答疑、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便民服务;(2)纠纷化解职能,包括人民调解、社会调解、联合调解、立案调解、调解确认、协调指导、诉调对接、调审衔接;(3)纠纷分流职能,包括诉前分流、繁简分流、速裁审理、联系落实、司法建议。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10行
11、数字化档案:是人民法院司法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利用扫描仪等设备将纸质卷宗等原件图文信息进行扫描拷贝,转换为可以在电脑网络上阅读的电子数据信息,实现纸质实物卷宗和电子文档双份备案,为上级法院调卷和远程阅卷创造条件,进一步提升档案利用成效。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11页11 行
12、“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2010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即2011年在全国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15页第14行
13、陈玉浩信访工作室:陈玉浩是徐州中院立案庭法官。他从事信访接待工作5年多来,把当事人当亲人,以情真、理直、行端、言正的形象赢得了信访人的认同和赞扬,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杰出政法卫士等多项荣誉称号。为进一步完善初信初访工作机制,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践行群众工作路线,2010年10月11日,徐州中院设立了全省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信访接待工作室--“陈玉浩信访工作室”,指派陈玉浩带领部分法官专门接待信访群众,解决群众的信访诉求。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15页第21行
14、“四个一律”:2010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对政法干警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16页第1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