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为人民
作者:徐从兵 发布时间:2006-07-17 浏览次数:4236
本网宿迁讯:7月10日,江苏沭阳县韩山镇人大主席团为沭阳法院韩山法庭挂上“人民满意单位”牌匾。
沭阳县法院韩山人民法庭,立足司法为民,践行法治理念,积极主动为辖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该庭每月向当地人大代表寄发《征求意见函》,每季度向乡镇人大主席团通报工作情况,每年办理的民事普通程序案件都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近三年来,该庭年均结案都在700件以上,调解率近70%,人民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该庭连续两年被沭阳县委、县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