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8月1日起,邳州法院接待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运作一周以来,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的交口称赞,“我第一次到法院,该走什么程序一点也不清楚,现在好了,约见法官后稍等片刻就行了。”来法院咨询的安徽铜陵商人张清高兴的说,“接待的法官很和气,我的事情不到十分钟就解决了,我对这里太满意了!”

接待中心是邳州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高院提出的《新六条禁令》,规范法官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而策划、兴建并投入使用的。中心面积近400平方米,统一采用蓝色敞式接待室,配备了中央空调,饮水机,专用桌椅,整体环境简洁大方,轻快舒适。
  
该院规定,法官会见当事人及律师一律在接待中心统一进行,禁止在办公区域私自会见当事人和律师。同时,通过电子门和安检门将办公区域和接待中心隔离开来。这一规定,凸现出三大功效,有效解决了以前法官和当事人、律师接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减轻诉累,凸显便民功效。接待中心运作后,当事人和律师如需约见法官,只需通过警务中队和法官取得联系,然后由警务中队安排在指定地点和法官会见即可。解决了当事人不熟悉法院部门设置情况,不清楚诉讼操作程序,因没有预约而找不到法官等一系列增加诉累的问题,达到了中心设计之初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目的。

二、公开透明,凸显廉政功效。以往当事人和律师大部分在法官的办公室和法官接触,接触过程处于不透明、不公开状态,容易使公众产生合理怀疑。接待中心运作后,使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接触过程处于公开、透明状态,大大减少当事人怀疑法官、干扰法官的情况出现,有利于法官及时、公正处理各类案件,落实了江苏省高院提出的《新六条禁令》关于规范法官行为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了法院的廉政建设。

三、易于管理,凸显安全功效。接待中心的运作,将全院的来访接待工作集中于一处,使整个接待过程随时处于控制之中,杜绝少数当事人因矛盾激化而攻击法官人身安全,同时配合安检门、电子门和监控设施地使用,避免当事人随意出入办公区域,有利于法院的警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