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离过年还不到10天,靖江市群利制衣厂41名农民工从靖江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了被拖欠的10万余元工资,连声感谢靖江法院的法官们尽心尽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去年5月份,由于经营不善,企业发生巨额亏损,群利制衣厂老板夫妇面对频频上门讨债的债主,弃企避债,下落不明。41名农民工在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工资债权数额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去年底,靖江法院受理了这批执行案件。为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在春节前让他们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执行局组织人员对该厂的财产进行摸底。这是一家个体私营企业,厂房是租赁的,属于老板的财产只有缝纫设备和办公用品,法院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了扣押和查封,特事特办,12月两次对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了拍卖、变卖,对老板个人的房屋拆迁款在保证其有一套安置住房外对余款进行了扣划,共得款137160元。125日下午,法院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在对共益债权优先支付后,当场对农民工工资予以全额发放。对陈某等另外8名农民工通过法院诉讼,已判决但尚未生效未进入执行程序的一万余元的工资份额进行了预留。

 

同时,靖江法院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服务宗旨,考虑到可供执行财产有限,对41件农民工工资债权案执行费减半收取,尽可能地提高其他债权人的分配比例。(图为农民工在工资单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