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近日,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向王小莉同志学习活动。

王小莉现任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她因出生时的一次医疗事故造成了右手残疾。右手的残疾并未阻止她追逐梦想的脚步。她以笔试第一、综合成绩第二的成绩通过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成为江苏省法院系统第一个正式招录的残疾人公务员。

自2006年考入法院工作后,王小莉积极奋战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民商事审判第一线,参与办理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各类案件2000余件,其中主审832件,无一起错案,无一件超审限,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在一次出差办案途中,发生交通意外致其左手骨折。她生病休养期间,仍放心不下工作和案件,多次提请合议庭成员共同合议讨论案件。因为左手受伤无法工作,她就将裁判文书口述给法官助理,在法官助理的协助下起草法律文书。

2013年,王小莉被最高法院遴选至香港城市大学攻读普通法硕士,并赴美国埃默里大学、韩国高丽大学、瑞士日内瓦大学进行访问学习,以“优秀”等次获得香港城市大学普通法法学硕士学位。她还将办案过程中的感悟和思想火花凝练成文字,形成了十余本办案笔记,在各类专业期刊上发表各类文章45篇。她所撰写的判决书和论文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特等奖。

王小莉主动参与策划了“小莉法官说家事”法治宣传栏目,开展法治宣传、普法维权等各类社会活动120余场。在泰州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小莉维权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逾百次。她先后走访企业、学校、社区16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

王小莉作为家中独女,父母均已步入古稀之年,尤其是母亲身患多种疾病,两年内先后住院六次。她常常要带着母亲到外地四处求医治疗,但从未影响过自己的工作。

王小莉先后荣获江苏省自强模范、江苏省优秀女法官、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江苏最美法官、全国自强模范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2019年5月16日,在第六届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王小莉同志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的自强模范代表,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省高院党组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学习王小莉同志坚定信念、坚守信仰的政治品质;学习王小莉同志公正办案、敢于担当的职业品格;学习王小莉同志心系群众、为民司法的公仆情怀;学习王小莉同志不断学习、勤于钻研的专业精神;学习王小莉同志励志进取、积极向上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