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来苏务工的王永刚因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便动起了盗窃电缆的歪主意,并把黑手伸向了水文站。11月3日,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审结了此案,王永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6年5月1日凌晨,王永刚来到虎丘区浒关新区312国道苏州市政公司312国道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工地,采用老虎钳剪割等方法,窃得正在使用中的YC3*10+1*6电缆线20米,导致该工地上水泵等工业设备不能使用。5月2日、5日、8日,他又采用同样的手法多次盗窃电缆,使得工地、居民区多次断电。5月9日凌晨,屡屡得手的他又将黑手伸向了虎丘区枫桥水文站,采用老虎钳剪割等方法,窃得正在使用中的JV6电缆线2段。而此时临近夏季正是防汛抗洪的高峰期,王永刚的盗窃行为致使水文站一段时间内无法检测汛情,造成严重水灾隐患。法院认为,王永刚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线,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