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三位成年人在替人典当摩托车未成的情况下生了贼念,复制钥匙偷走了车子,谁知第二天就被被害人王某抓获。11月15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张某、田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罚金3500元、4000元、3000元。(文中人物化名)

李某、张某、田某于2006年6月20日下午,在替被害人王某典当摩托车未成归还车子之际,共同商议于当晚盗窃该辆摩托车,销赃所得三人共同享用。遂三被告人一同前往复制了该辆摩托车钥匙,并约定晚上在网吧会面后共同作案。当晚,李某、张某两人未等来被告人田某,遂窜至本市汇龙镇”温落堡”娱乐休闲中心附近,用复制的钥匙将该辆摩托车窃走,停放于本市汇龙镇紫薇三村。次日,当被害人王某责询时,被告人李某、张某、田某承认了盗窃摩托车的事实并将车辆归还了被害人。该车经启东市价格认认证中心的鉴定价值人民币3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