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一“奶霸”受刑
作者:李侠 发布时间:2006-11-22 浏览次数:3129
本网南京讯:路有路霸,车有车霸,而今又有了“奶霸”。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人民法院对一名雇凶伤人的“奶霸”和伤人帮凶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6年2月下旬,南京市溧水县石湫镇送奶农民王存富为了争夺当地送牛奶的市场,找到当地游民张光泽,先后两次付给其10000元人民币,让其“教训”同在石湫镇送牛奶的钱林,将钱林赶走。张光泽得款后,又先后雇请任福、杨雪伢等人处理此事。任福、杨雪伢等人遂于3月5日、3月8日、3月13日携砍刀、开山刀及棍棒趁钱林送牛奶时对其进行殴打,致使钱林腰部横突骨折,构成轻伤。后经当事人报案,当地公安机关短时间内就将王存富及张光泽抓获归案。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存富、张光泽雇凶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属共同犯罪。考虑到二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也积极对被害人进行了积极赔偿,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并对张光泽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予以追缴,对砍刀、开山刀等犯罪工具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