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法院联手擒“老赖”记
作者:立海 夏云 发布时间:2006-12-04 浏览次数:2967
2003年3月,建湖某制衣公司与阜宁某服饰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半成品服装的合同。截止
该案申请执行后,李某仗着是阜宁人,也有一定的势力,加之李某有一套应付执行的对策,多次执行未果。建湖法院一方面指使申请人设法摸清李某所住具体位置;另一方面商请阜宁法院派员全面予以配合。1日凌晨5时许,建湖法院的执行人员摸清位置、侦查地形、拿出预案,同时打114查询到李某家的电话号码,请本地口音的阜宁法院执行人员打电话给李某,确定李某在家时,两家法院忧如神兵天降,破门而入,将李某逮个正着。本想抗拒执行的李某看到执行队伍中也有阜宁法院的同志参加,只好乖乖地跟着建湖法院执行人员上了警车。上午9时,迫于法律的威严,李某交清了执行标的款及其利息44700元。至此,一个普通的执行案件在两家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