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与他人签订租车协议 一月内疯狂诈骗7万余元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6-12-07 浏览次数:2937
本网徐州讯:李某谎称与他人签订租车协议,一月内疯狂诈骗他人财物总价值合计人民币71000元。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网徐州讯:李某谎称与他人签订租车协议,一月内疯狂诈骗他人财物总价值合计人民币71000元。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