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司法“桃花源”
作者:张景义 张宽明 张美芳 发布时间:2011-10-31 浏览次数:933
在江苏,有这样一个地方,连续三年没有诉讼发生,被称为全省首个“无讼乡”。这个地方,就是海门市海永乡。10月16日,记者慕名探访了这个司法“桃花源”。
海永乡位于中国第三大岛--崇明岛。上午9点,记者赶到了海门市人民法院,三厂人民法庭庭长沈娟带着记者又走了半个小时的路才到了码头。10点钟,摆渡船将记者带上了美丽的崇明岛。
进入岛上,稻浪滚滚,水塘清清。偶尔能看到三五农民在地里忙着收割庄稼,满眼田园风光。
沈娟告诉记者,她这次去岛上是要回访一位叫朱永兰的老大娘。此前,老大娘曾为了赡养问题找到乡司法所,在司法所所长金宴峰的协调下,将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她这次回访就是看看老大娘的现状好不好。
大约10分钟后,沈娟带着记者来到了海永乡联想新城社区,这也是老大娘的居住地。
一进门,朱永兰老大娘拄着拐杖热情地招呼大家坐。沈娟拉着老大娘的手问寒问暖。当被问到对司法所为她所做的工作满意不满意时,老大娘高兴得合不拢嘴,连说:“满意,满意。”
记者了解到,老大娘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做点小生意,女儿跟她都住在岛上。由于乡里搞建设,老大娘家原来的地都被政府征用了,作为补偿,政府给了他们一家人3套房子,大一点的两套房子都给儿子了,小一点的房子老大娘自己住。但因为有严重的颈椎病和高血压,老大娘仅有的一点积蓄都看病花掉了,后来跟女儿一家人住在了一起,由女儿照顾她。住了一段时间后,老大娘却觉得不自在了。一是女儿也有自己的工作,二是按照当地的习俗,女儿嫁出去后,没能分得家里的财产,现在却要让女儿一个人来照顾自己,有点说不过去。于是老大娘提出要回自己的小屋单过,然后请一个保姆照顾她,保姆的护理费由子女来出。而在护理费该交多少的问题上,三个子女产生了一点分歧。为此,老大娘去了趟乡司法所。根据老大娘反映的情况,司法所跟三厂法庭及时进行了沟通,在法官的指导下,司法所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现在,老大娘被照顾得很好,女儿也经常来看望她,两个儿子也能放心在外面做生意了。
听说有法官来,社区一些居民又将回访结束后的沈娟请到社区活动室,纷纷向她咨询一些法律知识。有咨询劳动报酬纠纷问题的,有咨询因拆迁引发纠纷问题的,沈娟都耐心地一一解答。一位老大爷还对因为乡政府迟迟没有给他办房产证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沈娟马上了解了情况,得知这是因为农村土地改制遗留下的历史问题,她随即向老大爷表示一定会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力争让老大爷早日拿到房产证。面对乡亲们的热情,沈娟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他们有事可以随时给她打电话。
金宴峰告诉记者,无诉讼并不代表无纠纷。像朱大娘这样的纠纷一般在司法所的努力下都能解决,这也有赖于乡司法所跟三厂法庭有和谐共建协议。在《和谐共建协议书》上,记者看到,三厂法庭与司法所共同建立了8个工作机制,包括矛盾纠纷共同预防机制、矛盾纠纷共同化解机制、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机制等。这些机制的建立就是为了有效整合资源,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除了司法所,三厂法庭还跟派出所、村委会都签订了和谐共建协议。
沈娟坦诚地对记者说,其实海永乡以前的诉讼纠纷是比较多的,一度万人诉讼率位居全市之首。但这三年来,三厂法庭通过利用社会有效资源,构筑社会大调解网络,大胆探索乡村由“少讼”向“无讼”的转变,努力创造“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的无讼环境,构筑起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无讼乡镇”创建模式。
近两个小时的探访时间很快过去了,在回去的路上,村民们在广场上晾晒着刚采摘完的棉花、花生,孩童们在一起嬉戏,一些村民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唠着家常,看到沈娟和金宴峰,认识的不认识的都热情地打着招呼,映入记者眼帘的,是一派暖意融融的司法“桃花源”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