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义务 依法强制拘留
作者:周金文 周毅 发布时间:2006-12-07 浏览次数:3150
本网盐城讯:近日,建湖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因拒绝缴纳卫生许可费的行政案件。
案件的当事人为餐饮店老板李某。因拒绝缴纳一千元的卫生许可费而被卫生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作出裁定后李某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法官们对李某进行了说服教育,在无效的情况下将其强制带回法院进行处理。李某仍然态度十分蛮横、粗话大出、还声称身无分文。企图能通过自己的无理取闹,逃脱法律的制裁。法官决定对当事人李某实施强制措施。在搜查中发现李某身上揣有四千多元现金,并非他所说的无履行能力。此时的李某已是悔恨已晚。法院根据李某的态度决定对李某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并强制缴纳相关费用,从而有力的维护法律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