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司法网拍首次引入贷款服务
作者:润萱 发布时间:2015-03-02 浏览次数:941
近日,位于镇江市丁卯桥路某小区联排别墅被市民陈先生于淘宝网司法拍卖购得,以贷款方式付款的形式大大减轻了陈先生的经济压力。
该联排别墅系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抵押财产。2013年,郑某与妻子华某因个体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将夫妻名下的联排别墅作为抵押。银行如约发放贷款后,郑某夫妻因经营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本息。2014年4月,招商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郑某、华某偿还借款本息201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夫妻所抵押的别墅进行网上拍卖。
该别墅建筑面积239.18平方米,经鉴定价格为200多万,别墅所在片区环境优美、地形开阔、紧依市区,且交通便捷,但因司法拍卖需一次性付清全款,价格过高,曾两次流拍。申请人银行方不愿接受以物抵债,致使该房产的处置处在观望状态。
为避免可能出现最终流拍结局,在第三次开拍之前,润州法院尝试引入贷款服务,为竞买人提供金融支持。在解答竞买咨询时,帮助宣传银行拍卖贷款产品,为银行和竞买人之间搭建服务桥梁,争取更多的竞买意向。此举,使竞买人陈先生在开拍前取得了银行的贷款意向授信许可,为陈先生解决了后顾之忧。在网拍开始后,陈先生以139万余元拍得该财产,在办理余款交付过程中,为保证网拍财产的安全,法院还积极在银行和买受人之间协调,督促买受人支付了首付款。同时帮助注销抵押登记,协助办理过户,快速提供相关材料帮助陈先生办理了新的抵押借款。
执行法官张龙庚告诉记者,2014年10月,江苏省高院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拍卖贷产品协议,协议中约定,江苏地区除苏州外,其他所有法院网上司法拍卖的房产,包括住宅和商铺,竞拍人均可申请贷款购买。此举意在帮助减轻买受人的经济负担,改变司法网拍必须一次付清余款的苛刻局面,同时可以提高网拍财产的成交率和溢价率。
按照协议,拍卖住宅最高可贷房产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拍卖商铺最高可贷房产价值的50%,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竞拍人取得竞拍号后,需先向拍卖法院所在地的中国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获取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竞拍成功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办理正式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