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1214,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无锡市某拆房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及个人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05109,被告人张某等11人分别以公司名义报名参加了由无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举行的原TCL数码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房屋拆房招标会。同年109日晚以及第二天上午7点左右,为了能够以低价顺利中标,担任拆房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张某亲自到参加投标的各单位代表住宿酒店,采用向各参加投标单位支付人民币10万元到30万元不等好处费的利诱手法,要求他们在填写标书报价时不得高于80万元。收取张某好处费的10名被告人当场允诺照办。此后,被告单位无锡某拆房有限公司以人民币92万元的低价如愿中标。

案发后,无锡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当即转至崇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21,崇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无锡市某拆房有限公司等四家被告单位及11名被告人结伙以利诱的非法手段串通投标,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串通投标罪,且是共同犯罪,应当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并将择日宣判。据悉,通过刑法手段打击恶意串通招投标犯罪活动在无锡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