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几年前曾经发生的纠纷居然还耿耿于怀,不打一个照面就动起了手并致一方受伤,最终因双方都有过错而四六分责。1215,原告宋某所受的医药费、护理费等损失1490.41元中,由被告黄某承担四成,共赔偿596元。

黄某是汇龙供电所的抄表员。宋某、黄某在数年前曾发生过纠纷。2006926,黄某到宋某所在的村民组抄电表,宋某上去从黄某的背后对黄某拍打一记,并讲“你认得我吗!卡我喉咙记得吗!”。黄某用手一甩,致宋某跌倒在地。宋某于当天去医院治疗,住院5天,用去医药费1480.41元,诊断为多发性软组织伤。

法院审理认为,对于数年前的纠纷,宋某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然而宋某对数年前的纠纷耿耿于怀,从黄某的背后拍打黄某,并责问黄某,对于本起纠纷的发生,宋某负有相当的责任。 但黄某处置不当,导致宋某受伤,黄某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双方四六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