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俗话说“同行是冤家”,都是摆摊做小本生意的两对夫妇之间居然也有闹不完的矛盾,到最后竟发展至一方死人一方坐牢的悲惨结局。1219,被告人黄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被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死者徐某家属损失共198638.82元。

黄某夫妇与被害人徐某夫妇同在菜场做蛋饼生意,俩家摊位相邻,双方曾因摊位摆放多次发生争吵。2006810,双方再次因摊位摆放等发生争吵,继而双方发生口角和推搡,在争吵过程中黄某用双手猛推徐某丈夫致其跌地,使紧靠丈夫身后站立的徐某也随之一同倒地,致徐某头部着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争吵中用手推徐某丈夫致其跌地,同时导致紧靠丈夫身后的被害人徐某跌地死亡,其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的危害结果,但其轻信能够避免,其行为与徐某死亡的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被告人黄某的犯罪行为给徐某家属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本案被害人与被告人本系做生意的近邻,双方为摊位摆放等产生争吵和推搡,未能冷静处理矛盾,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责任,故可适当减轻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