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金坛一女子假冒工程包工头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骗取钱财,犯罪金额高达9万余元。近日,该女子被金坛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

江玉琴系河南开封人,1996年定居金坛。今年316日,江玉琴来到金坛城西某钢管钢模出租店,对店主刘某慌称自己挂靠于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已中标负责金坛城东某高档住宅小区的建造,故需租用钢管和扣件。店主刘某信以为真,欣然应许。次日,江玉琴再次来到该钢管钢模出租店,并以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同刘某签订了租赁合同。32025日,江玉琴先后5次从刘某处运走钢管7632.1,扣件1002件,合计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今年5月,江玉琴多次延付租金后引发刘某警觉,后者于6月初报案。金坛法院经审理认为,江玉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定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