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要发展 司法是保障
作者:赵兴武 发布时间:2011-02-11 浏览次数:982
在不久前结束的南京两会上,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过率创历史新高。在2010年全省法院公众满意度调查中,南京地区法院满意率和满意度均排第一。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法院去年一年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许。”
陈家宝说,过去的一年,南京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司法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责任和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探索并积极践行新时期司法服务大局的新方法,强化能动司法,成效显著。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主动开展前瞻性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参考”。紧紧围绕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结合审判进行调研,如针对南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情况调研撰写了《南京市经济转型发展中涉及相关民商事法律问题及对策的调查报告》等10余份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中涉法问题调查报告,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许多建议被党委、政府吸收,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要“法律参考”。二是积极打好主动战,着力破解阻碍发展的难题。市中院主动作为,制定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推进“三个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一系列紧扣发展中心的工作文件,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司法尺度,落实工作要求。同时强化工作重点,完善保障举措,建立完善司法服务联络、司法服务保障、司法统一协调、案件调解和解、司法监督指导等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涉及新兴产业、产权制度改革等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的案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三是延伸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建设,形成以法院为主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格局。全面推进审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机关活动,不仅培养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更重要的成效是司法依靠群众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十二五”南京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陈家宝说,市委十二届二十一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奋力走在前列的主题,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转型创新跨越发展的主线,以建设人民幸福城市为根本目标,抓住用好2014年青奥会重大机遇,坚持发挥优势、彰显特色、聚焦突破、争取跨越的方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富民优先、城乡一体化、绿色发展和城市国际化五大战略。这个目标的实施,对全市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赋予了更重的责任。
经济要发展,司法是保障。陈家宝说,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日益复杂,不仅转轨转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越来越多,而且反映到法院的敏感案件也越来越多,维护稳定发展的形势呈现风险因素叠加、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处置难度加大的新特征,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任务日益繁重,维护稳定的压力也从未像今天这样突出。面临严峻的形势,陈家宝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新起点上谋划法院工作。市人大也要一如既往地支持监督法院工作。当前,司法要突出在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能动服务全市科学发展上;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深化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在全面加强司法民主建设,提升司法权威和人民满意度上;在激发法院工作生机活力,推动司法改革创新上;在切实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增强司法公信力上;在抓基层打基础,统筹提升基层建设水平上给力,统筹协调法院科学发展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努力实现全面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与有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