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幼儿索钱财五百获刑十年
作者:季艳 发布时间:2006-12-29 浏览次数:2563
本网宿迁讯:日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盗五岁幼儿勒索钱财案。该案被告人张先连以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张先连以勒索钱财为目的,偷盗幼儿,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有多名证人证实上诉人张先连向被害人的祖父凌某索要500元钱的事实,其上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决。
本网宿迁讯:日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盗五岁幼儿勒索钱财案。该案被告人张先连以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张先连以勒索钱财为目的,偷盗幼儿,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有多名证人证实上诉人张先连向被害人的祖父凌某索要500元钱的事实,其上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