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日,淮安清浦法院将一名抗拒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石荣民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现已被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批准逮捕。

原来,石荣民是的个体运输经营者,2004130,因借贷纠纷被曹学军诉讼到清浦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清浦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在南通某公司和南京某公司的债权运费进行了冻结,并对其所有的位于邳州市市区的126平米房屋一幢予以查封。经审理,清浦法院判决被告石荣民给付曹学军钱款合计44.6万元。

判决生效后,曹学军遂向清浦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却发现冻结的款项已被两协助单位和石荣民串通支付给他人,房屋也被石荣民买给他人。清浦法院在认真审查证据的基础上,决定对两名擅自支付协助冻结款项的协助义务人各罚款30000元,并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在擅自支付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而被执行人石荣民经法院多方查找下落不明,剩余的20多万元的执行款一直未执行到位。为此,身患重病的曹学军多次上访,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200610月底,清浦法院开展了集中追查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专项活动。在“集中追逃”活动中,该案被列为重点案件。113晚,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清浦法院将石荣民抓拿归案并司法拘留。在查明被执行人石荣民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情况下,清浦法院于1118将石荣民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