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11 浏览次数:12759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2日在沧浪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晓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2010年法院工作情况和2011年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法院工作情况的回顾
2010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强化执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区加快转型升级、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效果凸显,有效控制了案件增量,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160件,同比下降26.7%,审结3239件(含上年积案),结收案比102.5%,提升2.1个百分点;平均审理期限38.21天,缩短16.28天,解决争议标的金额7.21亿元,实现了审判质效双赢,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
一、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多层次化解社会矛盾。
当前,涉诉矛盾纠纷呈现了成因多元、易于激化等新特点。我院针对这一情况,立足自身职能的充分发挥,以“诉讼内全力化解,诉讼外全面预防”为原则,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与化解工作,大量纠纷被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苗头,全年收案数量因此大幅下降,确保了辖区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61件,审结261件。今年,我院继续以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侵犯公私财产和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全年共判处罪犯416名,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4人;审结抢劫、抢夺案件13件,盗窃案件86件,诈骗案件10件,组织容留卖淫及涉赌涉毒案件45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16件;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共审理此类案件15件,其中贪污受贿9件,包括市城管局原副调研员崔恒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郑敏、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原支队长张仁发受贿、省棉麻公司苏州总公司原总经理姚萍私分国有资产等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挽回国家和企业经济损失1851.2万元。加强庭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审理流程,保障庭审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利。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贯彻“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方针,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70人被处以非监禁刑。
2、贯彻调解优先,妥善处理民间纠纷。受理民事案件1474件,审结1476件。婚姻家庭、道路交通赔偿和民间借贷案件占收案总数的60.64%。民事纠纷直接关乎民生,年受理量占到审判案件的一半以上,民事纠纷处理得好不好,关系到百姓的基本权利,关系到社会的根本稳定。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经济形势和社会矛盾阶段性多发、激发的困难局面,我们突破传统审判工作模式,采取了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一、“大事化小、小事化早”。准确理解基层法院审判职能,将民事案件审理的落脚点放到化解矛盾纠纷上,确立了阵地前移、法官前出的战术思想,将更多的精力扑到社区、扑到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前沿,与社区干部携手并肩,及时掌握居民矛盾动态,及时介入调停纷争,避免矛盾升级,避免纠纷扩大,避免为一争高下冲动地“对簿公堂”。该项措施使得大量社区居民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不仅直接减少了民事案件的收案量,更可喜的是促成了百姓间的和睦相处;二、“重在调解、重点调解”。按照最高法院调解优先的指导思想,我们把调解工作放在了特别重要的位置,在调解范围和调解力量上都作了较大充实:全面推出了立案调解(诉前调解),即在百姓决定起诉之时仍然争取化解矛盾,努力在立案审查阶段促成双方和解;增派资深法官、庭级干部、人民陪审员、预备法官进行诉前调解,充分挖掘潜力,不错过一丝可调处的时机。今年立案调结共940件,有效减轻了百姓讼累。另一方面,强化“重点调解”,除了前述占比较大的三类案件外,针对我区特点,我们重点加大了医患及物业服务类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此类案件占比虽然不大,但在我区却较为突出,属易激化、易引发群体性冲突的案件类型。我们一方面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一方面加强与相关行政指导部门的协作,较好地处理了该类案件,调撤率达到80.4%,未发生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
3、服务经济转型,促进持续发展。全年受理商事案件412件,审结412件。去年全力支持银行系统清理金融风险,导致案件剧增,今年收案恢复常态,反映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处于良性健康的发展状态。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将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放在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上,注重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针对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高发的态势,我院积极送法进企业,先后四次委派资深法官前往苏州床单厂有限公司、苏州靖泰塑胶有限公司等企业讲授《合同法》以及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注意事项,开展现场交流,答疑解惑,提升辖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商事审判作为民事审判中的一个分支,同样贯穿调解优先的原则。今年我们在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方面取得了成功突破,调撤率达到74.51%,同比上升37.84%,特别是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以“和谐共建”活动为抓手,通过定期走访、举行座谈等多种形式,总结保险法律实务问题,开展有效的法律培训与司法建议工作,促使保险公司改进工作程序、扩大职责权限,进一步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全年此类案件调撤率达75.2%,受损方(受益人)及时得到了理赔,促进了保险业在我区的健康发展。今年7月,我院在全省法院会议上就保险案件调处工作作了专题经验交流。
4、依法开展行政审判,有效化解官民矛盾。我院辖区内行政机关众多,行政诉讼案件遍及苏州大市,行政审判任务面广量大,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9件,审结58件,新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9件,审结29件。协调工作成为贯穿行政审判工作的一根主线,我们首先强化了诉前协调,通过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有12件案件在诉前通过协调直接解决;其次推进诉中协调,通过找准切入点,三分之二的案件在行政争议彻底解决的情况下以撤诉方式结案,行政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我们还积极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与缓和钝化官民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4件案件的行政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拓展审判服务空间,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行政审判的又一亮点,我们以《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通过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发送司法建议、行政审判年度报告、行政审判动态等形式,主动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受到行政机关的普遍欢迎。
5、着力强化执行工作,坚定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933件,执结1013件,执行到位率95.13%,列全市法院第一,其他各项指标也进入前列。抓作风,提高责任心。在开展“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改进执行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中,我院通过加强政治理论、执行业务学习及专题作风会等形式,提高一心为民与责任奉献意识,确保执行队伍拉得出、打得响。抓细节,强化监督力。进一步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细化案件款物交接程序,规范评估、拍卖工作,对执行案件实行动态管理和全程监控,案件质量和效率均得到明显提高。抓力度,注重实效性。继续扩大财产查询范围,增强执行工作的紧迫感;对恶意逃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突出执行“刚性”;对矛盾易激化的房屋租赁、迁让等案件则努力促成和解共赢,体现执行“柔性”。今年,我院与区检察院建立起民事执行案件和解联动机制,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我们还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与“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2008、2009年执行积案157件,标的0.52亿元。
6、全面落实涉少审判,提升涉少维权能力。我院涉少案件审判工作有较好基础,今年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年共审理涉少案件229件,其中刑事类14件,民事类215件。我院会同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龄证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规范未成年人被告人非监禁刑听证制度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涉少案件的审判程序。探索建立“诉讼代言人”制度,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出未成年犯轻罪记录消灭制度,启动轻微犯罪学生的学籍保留和前科限制公开的个案尝试工作,为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针对今年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我们向觅渡中学、南门路小学等多所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和校园安全手册,与学校共筑校园安全防护网。
二、积极实践改革创新,全方位完善工作机制。
1、进一步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创新立案审查听证机制,优化了包括普通立案、管辖异议、申诉复查等在内的立案程序,听证中还融入诉前调解,促进纠纷化解。完善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青少年、老人、劳动者权益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四快”方针,做到当天立案、当天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执到位。实现纠纷多元分流,积极联系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等多家单位定期派员现场办公,实现法院与社会机构共同化解纠纷的有机结合。建立专家顾问机制,邀请鉴定、医学等领域专家向法官提供专业性意见,或赴实地开展工作,提升了纠纷化解的科学性,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2、进一步抓好审判管理与监督。积极开展审判业绩考评工作,制定《庭长审判管理综合考评办法》与《法官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考评结果作为评判履职、评先评优、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开展季度审判态势分析,总结规律查找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多项管理指标得到大幅提升。积极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面评查,综合分析,查找不足,提升工作水平。
3、进一步抓好综合政务管理。强化编研工作,完成当年案例和30年工作报告汇编,为加强自身积累和总结审判经验打下坚实基础。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自主研发“文书格式化”及“诉调对接”系统,提高了法律文书质量和诉调对接案件的规范管理水平。积极稳妥地执行预算经费使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压缩公用经费,重点保障办案经费。针对今年全国法院安保工作的严峻形势,我院进一步完善了安保设施,强化了安检、押解、巡逻等日常警务工作,共没收管制刀具18件,有效处置4起暴力事件,顺利完成了要犯长途押解任务,较好地维护了审判秩序。
三、紧抓司法为民主线,高起点提升服务水平。
1、着眼民生大局,服务重点工程。我院积极服务南门商贸圈建设和南环新村解危改造工程。一是强化审判引导。专题调研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纠纷类型、影响范围等,制定服务方案与处置预案,为相关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二是设立专项合议庭。做好调解、协调工作和优先审理,目前受理的涉工程案件已全部审结,有力地配合了建设进程;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召开专项司法调研会,就工程中遇到的纠纷及疑难问题开展讨论,举办多次法律咨询活动,将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四是强化法律保障。选派10名具有丰富审判和调解经验的资深法官参加南环项目的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工作,这些同志兼顾本职与服务工作,任劳任怨,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安排的任务。
2、依托和谐共建,扩大司法延伸。我院进一步将和谐共建活动引向深入,与苏州会议中心、彩香中学等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矛盾预防,构建矛盾纠纷预警网络。我院对各街道的多发性案件进行专项调研,主动排查纠纷隐患。巩固法律宣讲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讲座、联席座谈,共举办社区法律讲座20次。在南门街道玉兰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以定期驻点办公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与矛盾化解方案。我院还在多个行政机关及重点项目区域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定人定时走访,急事急办,建立起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规范司法建议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年共向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交通银行等单位编发司法建议10份,相关单位均积极回复,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把握群众需求,落实为民举措。我院先后组织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苏州大学50余名师生以及社会各界50多位市民走进法院,亲身感受法院与法官工作,消除法院在公众心目中的神秘感。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对重点涉诉上访案件和排查出的苗头性信访案件逐案研究,涉诉信访长效机制的建立取得了显著成效,重点交办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启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赋予协议以强制执行效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确保其正常参加诉讼。对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员设立执行、信访专项救助基金,彰显司法关怀,全年共向符合救助条件的25件执行信访案件发放救助金21.32万元。
四、铸牢队伍建设根基,深挖潜加大发展动力。
1、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我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执行能力建设年”活动,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抓好督查。我院将重点放在工作落实、作风转变、审判业绩上,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最终评价标准,不断提高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落实。
2、继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成了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改选工作,成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开展了多项主题活动,组织工作更加健全扎实富有活力,增强了队伍凝聚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审委会学习制度相结合,定期进行专题讲座;各部门每月负责一期宣传栏制作,年终进行评比交流;组织参加省、市法院业务培训77人次,本院也组织了262人次的业务、技能和保密等综合培训,19人晋升了法官等级。深入开展干部竞岗选任工作。今年竞岗采用了“直选”模式,综合考虑党组、全院干警和竞岗部门推荐的情况,积极探索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与科学化,8名干部进入部门正副职岗位,使我院干部梯次建设逐步成型。拓展干部培养途径。实行初任法官进社区的创新培养模式,通过深入社区处理各类纠纷,学习群众工作方法及调解、审判技巧,为年轻干部成长打下良好基础。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全年共有683篇宣传调研成果发表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审判研究》等各级报刊上,三篇调研文章分别在最高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和江苏省法学会年度优秀论文评比中中标和获奖。调研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审判业务水平的提高,扩大了审判工作效果。
3、严格落实廉洁司法要求。 认真贯彻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坚决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健全廉政工作机制,在各部门配备兼职廉政监督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廉政工作的教育、监督和协调工作,纪检组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强化立案和审执监督工作,启用廉政监控软件,实行电脑随机分案,防控渎职风险;建立廉政巡视制度,纪检监察人员对本院办公、审判等场所进行日常巡视,纠处作风纪律问题;落实好评估、拍卖、鉴定环节的现场廉政监督机制,实现业务工作与廉政监察同步运行;运用法庭摄像监控系统,做到对庭审的全程监督;加强案件评查和文书评析,以此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量。继续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干部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与奖惩的重要依据。
4、提升文化建设水平。我院着眼“公正、严谨、科学、儒雅”的沧浪法院精神,遵照区委“文化立区、科教兴区、法制治区、民本建区”的发展战略,从精神层面激发干警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我院积极开展调研宣传、案例分析、理论研讨、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各项活动,切实提升法官理论业务能力与纠纷化解能力;成立书画、摄影兴趣小组,组织文艺汇演、主题读书和体育竞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法院文化建设成为培养干部“三观”、缓解工作压力、培养协作意识、提升集体凝聚力的一项重要途径。今年,我院被省文明委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全年邀请人大代表52人次到我院旁听、评议案件审理,并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处理情况。我院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来信来访,先后3次通过座谈及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邀请南门、友新、吴门桥街道人大代表团前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使监督工作常态化。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调研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对区法院服从并服务于和谐稳定大局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具体指导,区人大代表对法院建设倾注了无限关爱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干警,对常委会和各位代表以及所有关心帮助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10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还存在许多不适应,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要继续深化对能动司法的理解,不断拓展服务空间、提升服务效率、扩大服务效果,改变落后、保守乃至消极的司法理念和工作模式;二是要继续提高审判和管理能力,着力解决好息诉服判问题、操作工艺不精问题、质效数据持续优化等问题,真正做到让党和人民满意;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培养法官高尚的精神境界,增强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养,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人才培养,使区法院真正成为法制治区的中坚力量。
2011年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九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文化立区、科教兴区、法制治区、民本建区”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高能动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根据以上总体要求,2011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继续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研究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创新工作思路,不断赋予能动司法新内涵、新载体、新实践,全面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将廉洁作为司法的生命线,使人民法官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职业理想。
二、积极履行各项审判职能。深化能动司法理念,促进审判工作服务社会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审理及执行工作;结合“送法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的开展,更好地拓展人民法院化解纠纷渠道。继续加大庭审规范化建设,提升审判工作社会效果。
三、围绕服务大局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更加主动、深入地服务我区重点工程建设,依法妥善处理好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积极服务于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尤其针对我区“一核三片”载体建设与“十街百幢楼宇”建设,加大司法调研力度,指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四、践行法制治区促进社会和谐有序。依法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围绕审判实践中涉及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打、防、控相结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五、推进创先争优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以增强司法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为抓手,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效能,展示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探索审判工作的科学评价体系,提高管理标准,优化考评指标,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努力争创一流,使法院整体工作再上台阶。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为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务实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法治沧浪”、“平安沧浪”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