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涉讼信访明显降低
作者:邵海林 毛亚 发布时间:2007-01-04 浏览次数:1645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进一步规范完善涉诉信访制度,切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2006年度,涉诉信访人数比去年下降43.2,涉诉信访案件下降31.6%。
一是转变涉诉信访工作观念。建立全方位的信访观念、源头预防的观念、息诉息访的观念。把涉诉信访工作放到实现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司法能力的大局中去谋划。加快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创新,改进初访接待处理办法,提高初访接待息诉率。
二是规范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制定了《信访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对人民群众反映法院审判、执行、队伍等方面的意见或投诉举报的信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分流到立案庭、纪检监察室和有关部门,较好地规范了信访工作的处理程序。
三是推行源头治理制。狠抓涉案信访源头,及时发现案件审理或执行中的信访苗头,区别情况,正确处置,做好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力求充分考虑信访因素的前提下作出公正处理。
四是强化院长督办制度。由院领导轮流接访,接访院长对所接访的事项负责到底,限期给予答复;院长对所接访的案件,由院长向相关人员签发督办令,限期办结并报告结果;确定涉诉信访所涉及的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落实稳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