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确保法官队伍廉政形象
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1-04 浏览次数:1601
本网南京讯:为确保队伍廉洁,高淳法院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防治腐败,提出三字方针确保法官队伍廉洁形象。
一、职业道德突出“重”。狠抓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突出“三个重点”,即抓重点时间教育,在元旦、春节重要假日前重点进行廉政教育;抓重点部门教育,对与当事人、企业联系密切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地开展廉政谈话,强化教育效果;抓重点人员教育,把在廉政方面有过不良记载或当事人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个别人员,以及与企业、群众联系较多和管钱管物的人员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定期找其谈心,明确哪些应该做,哪些坚决不能做,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二、廉洁制度建设强调“防”。一是建立健全公正、高效、规范的权力运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审判工作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使审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完善和健全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七小时以外”管理监督机制。做好开展了“领导班子民主”评议活动,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在正确行使职权、杜绝灰色收入以及生活圈等方面的专项监督,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严格自律。
三、监督管理坚持“筑”。一是建立起了信访、审监、监察“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在立案庭设立信访接访室,接待反映法官审判作风、纪律和审判工作质量问题的来访者和信件,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对发现的违法审判线索,及时进行疏理、分析,对确实存在应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情况,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建立“五不准、一遵守”的严格机制,即不准接受当事人的钱物和宴请;不准在家中谈论案情以及与案件有关当事人的情况;不准向工作人员询问案件情况;不准为案件当事人说情;严格遵守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