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木材出售 疯狂诈骗他人财物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01-04 浏览次数:2556
本网徐州讯:李某谎称自己有木材出售,并以发运木材需付铁路运输费等名义,分别骗取被害人许某人民币39000元,孙某人民币18000元,合计人民币57000元。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1996年初,李某多次写信给邳州市一镇张某,谎称自己有大量木材可以出售,并让张某联系他人前来购买。张某遂联系新沂市一镇村民高某,高某又先后联系其朋友许某、孙某。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已有木材可以出售的事实,以交铁路运输费用为借口,骗取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