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的背后-记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女法官李玲
作者:杨梅花 发布时间:2007-01-05 浏览次数:4024
认识李玲的人会感叹于她的美丽,而在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业绩档案中,人们会惊叹这个叫李玲的34岁的女法官创造出来的一系列数字:三年半案数量最多;没有改判、发回案件;信访、申诉量最少;平均审理天数最短;优秀法律文书全院第一……
李玲用智慧和美丽书写着公正与和谐。特殊的职业展示了她独特的人格魅力。几年来,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2005年荣立省个人三等功并被评为江苏省优秀法官。然而了解她的人知道在一串串数字、一项项荣誉背后,是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
“第一”背后有艰辛
连续三年办案数量在全庭最多,调解结案数和结案率全院第一,无超审限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最短。它意味着李玲每3.8天就要结一件案件,每天都要开庭或者参与庭审,此外还要撰写法律文书和调研文章。每一个第一背后都蕴含着她的艰辛和汗水。三年来,李玲放弃了无数个休息日,加班加点地完成了除庭审之外的阅卷、准备开庭提纲、查阅资料、撰写法律文书、调解等工作。2004年她爱人忽然病倒,需要住院做开颅手术,住院几个月,李玲在照顾爱人术后饮食起居之余,仍然不忘手中承办的案件,父母年迈多病,孩子尚在年幼。但当年她仍然取得了全庭办案数量第一的好成绩。2005年她本人生病住院治疗,身体稍稍恢复,她又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白天要开庭,晚上等孩子睡下还要写裁判文书。但是,这些困难都不能阻挡她工作的热情,年终排名,他又是办案数量全庭第一。李玲说:“作为一名女法官,可能承受的压力会更大,好在我的家人都非常理解和支持我。”
公正背后是追求
近3年来,李玲主审4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她说,处理一个案件,公正并不难,难的是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因为司法公正的目的,就在于促进社会和谐。所以在她审理案件时,不仅依法,更是在用心,在她身上,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代名词,而是一份和谐,一种温情。
原告吕某诉沛县某镇居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案,该镇招商引资企业在兴建厂房过程中,原告吕某因土地补偿款和居民委员会发生纠纷,要求提高土地补偿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玲发现类似原告这样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在当地很多。如果只是简单的判决的原告胜诉,其他农民很可能会因此而群起诉讼,但是作为被告的村民委员会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农民们即使胜诉也得不到实际的利益,必将引起信访、上访等一系列连锁反应。这些行为对于当地刚刚起步的招商引资活动将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于是,李玲不辞劳苦多次找当地镇政府进行协调,从法律和大局的角度,耐心作通镇政府的工作,再和镇政府一起作原、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由镇政府出面,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场棘手的纠纷在李玲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被化解了。
满意背后是自律
法官调处民商事纠纷,使双方都满意,这确实很有难度,所以有人称法官为“刀尖上的舞者”。而几年来,李玲审理的几百件案件却无一信访。有人探究其中的原因,一名当事人说:“他给人的感觉就是值得信赖。”美丽的李玲身着制服,显得干练而庄重,又时刻透露着真诚和友善。这两种形象在身上如此和谐,传神地诠释了她的一贯追求:作为法官,她要维护法律尊严;作为普通人,她要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她的每一位当事人。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她身上找到亲人的感觉,信任她,并向她敞开心扉。
李玲说:“法院受理了案件以后,法官的一言一行都处在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之下,法官不能有半点的疏忽和大意,所以法官应当谨言慎行。”
在生活中,她给自己立了行为规则:不在办公室或审判庭之外的任何地方接待当事人、代理人或为当事人说情的人;不向当事人透露住宅电话和手机号码;不与合议庭之外的人讨论所审理的案件,或对这些案件作公开评论。遇到熟人打听案子情况,她总是耐心的进行法律释明和劝导,告诉其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难得的闲暇时间,她喜欢捧着一本《小说月刊》,她说,这样可以弥补她年轻阅历浅的不足,对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是很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