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多家媒体报道,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我国首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目前已进入审批阶段,在向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两年多之后,终于有望于今年年初正式通过并强制性实施。《条例》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如果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的,以及回收的废旧家电不交处理企业处理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

长期以来,我国都未建立规范的电子废物回收体系、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和配套政策,废旧电子产品回收行业一直处于无序状态。《条例》的即将出台可为应时而生。强力的法规措施将使“绿色制造、绿色服务”的理念真正得到贯彻。但愿《条例的出台》能有效推动废旧电子产品回收行业向规范有序化的轨道发展。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的规范有序,可以达到整治污染、保护环境、保护健康的作用和效果。

废旧电子产品作为电子垃圾不仅数量多而且危害严重,尤其是电视、电脑、电池、手机、音响等产品都存在超量的铅、镉、汞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此前,法律法规的滞后和行业规定的缺乏,回收行业管理在职能、机制上未能完全理顺。长期以来,大量的废旧电子产品及其配件没有一个规范而畅通的出口,被从家庭、工厂、商店、宾馆、娱乐场所等多渠道随意地丢弃、发散出去,无序堆放或散置,随意拆解、焚烧、填埋,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不但占用绿地、良田,破坏了自然美观,产生环境污染,还因很多废弃的电子产品属于有毒高危物品,无法自然消解净化不说,还会散发有毒物质,成为环保和健康杀手,严重破坏自然环境、威胁人体安全。 

很多消费者进行家电更新换代产生的部分废旧电子产品要么躺在家里“睡大觉”,要么送给乡下亲戚朋友或卖给散布在街头巷尾的废旧家电收购“游击队”,这部分废旧家电只是被进行简单处理,一是流向农村市场,旧电器高耗电、高电磁辐射、污染家庭环境。一些老旧电视屏、显像管含汞超标,极易发生爆燃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二是经小商贩再卖给“地下黑工厂”,随意拆解、丢弃、焚烧、填埋,造成土壤、大气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的规范有序,还可以达到有效利用、节约成本、减少浪费、节省资源的效果。电子废物既是一种垃圾,同时也是再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源日益短缺的今天,如果不充分回收利用电子废物中的有用物质,将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

电子产品制造业的发展,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节能和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这两大瓶颈。目前我国相关企业及消费者已普遍具有节能意识,但对废旧电子产品按规定进行有效回收处理的意识仍然薄弱。《条例》出台同时,可以考虑进行电子废物循环利用立法,把电子信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全纳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过程。在规范有效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的约束与有关部门监管下,各资质企业通过严格的回收管理和科学合理的再生产、再利用,一大批废旧电子产品在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下重新回到社会流通渠道,回到工厂、家庭、宾馆等生产消费领域,各取所需,有效配置、充分利用,使得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并达至最大利用价值,降低整个社会的生产运营与消费成本,减少浪费,节约资源,这也契合了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旨。电子废物循环利用将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新兴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