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的王红卫,11年来审理1800多件刑事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没有一件因矛盾激化引起来信来访,没有一件冤、假、错案,并主审了12件省、市法院指定管辖的重特大案件。他先后3次荣获个人二等功,还被评为省人民满意法官、市新长征突击手、县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他带领刑庭先后取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宽严相济

刑事审判的特殊性决定着法官必须谨慎、细致。王红卫深知胸前“天平”的份量,他审慎析疑,从不轻易放过任何疑点。近年来通过其认真审查把关,避免了30余起重罪轻判和轻罪重判案件的发生。

2005年王红卫在承办林某强奸案时发现,卷宗反映被害人年龄17周岁,但从其陈述情况看年龄似乎小的多。他即到犯罪地和当地派出所调查。经查实被害人仅系11周岁的幼女。第二天,为林某说情的人找上门来,请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轻判决,并拿出一万元现金。他义正词严的说:“在你的眼里,钱可以收买一切,但再多的钱也不能收买一个法官的良知。”来人见此转而威胁他。面对威胁和恫吓王红卫没有害怕,也没有退缩,而是依法进行了从重、从严处罚。为震慑犯罪,又专门深入案发地对此案公开宣判,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审理案件中,他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对于有证据证明而被告人拒不供认的“零口供”案件,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如审理的渠某某盗窃一案,渠某某对其盗窃行为从未作过供述,他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渠某某虽不认罪,但在铁证面前却服判息诉。

效率至上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王红卫深知这一点,审判工作中他坚持”效率”至上。2005年以来审理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周期分别为12天和5天,比法定审限分别缩短33天和15天。如他审理的被告人史某某等人盗窃、寻衅滋事、组织越狱一案,六个被告人,三个罪名,多起犯罪,他仅用10天就办结这一重大复杂案件,并当庭送达。

20048月,他主审了全国首例网络色情案??被告人王某某非法组织淫秽表演一案。为配合“全国打击网络犯罪专项斗争”,他于814利用星期六第一时间开庭审理,并通过中国法院网现场直播,吸引了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全国30余家媒体到庭采访,被中央、省、市、县四级多家电视台制作了专题节目播放,人民日报、参考消息,甚至俄通社等几十个报刊和新浪、人民等近百家网站进行了报道,在全国引起了较好反响。

锐意创新

作为刑庭负责人,王红卫坚持以身作则,勇挑重担,庭内最为疑难、复杂的案件,几乎全由他主持办理,以减轻其他同志的压力。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他推陈出新,在全市率先实行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听证制,并根据未成年被告人心理不成熟的特点,将心理咨询师引入少年审判。又制作了《案件情节审查表》、《刑庭质效考评表》等规范化管理的表格,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为争创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王红卫把各项创建工作融入到审判工作中去,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创建活动。

200567月间,其作为优秀法官代表在全市六县五区进行了先进事迹的巡回演讲,取得了较好反响。王红卫已经成长为徐州市法院系统青年法官的优秀代表。面对荣誉,他只是淡然一笑,为了忠爱的事业,他依然无私无畏忘我的工作着,朝着更高的目标稳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