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服务大局 诗外亦见功夫
作者:陈志强 袁 波 王笑一 发布时间:2012-11-26 浏览次数:1025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人民法院近年来每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万件,这些案件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人员更是数不胜数。能否办好这些案件,能否让案件涉及的人员都能在诉讼活动中得到公正的对待,直接影响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的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既办好案件,又加强延伸服务,有效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致力于延伸司法职能,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要想做好诗,功夫在诗外”。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院长夏伟忠以一句俗语做开场白,向我们阐明了司法工作的基本理念。“现代社会,纠纷的解决仅仅依靠坐堂问案是不够的,法官必须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性,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社会和谐。”这是夏伟忠的解纷思路,也是钟楼法院全体法官们的解纷理念。
和谐解纷:春风化雨润无声
老李最近与所在小区物业的矛盾正处于胶着状态,老李认为自己家中被盗与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有关,因此拒绝交纳物业费。不仅如此,老李还串联其他对物业公司有意见的业主一起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以撤回所在区域的保安及清洁人员作为回应,结果导致老李所在的几幢楼卫生状况堪忧,业主被盗现象更加严重,进而双方相互指责,矛盾有愈演愈烈之势。钟楼法院物业纠纷司法调处中心成立后,积极参与,能动介入,联合房管局、建设局、街道和社区等组成联合调解小组,与业主代表展开开诚布公的对话,辨法析理,进行“会诊”,最终调处了双方的矛盾,双方握手言和,该小区业主与物业多年来积累的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这仅仅是钟楼法院和谐解纷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他们以能动司法为指引,将诉讼与非诉讼有效衔接,注重借助社会力量,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精心打造出三个调解网络。一是与区总工会合作,设立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室,专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诉前、诉中调处工作;二是与区妇联合作,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中心,专司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诉中调处工作;三是在街道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聘请具备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形成覆盖全区社区、村委的“诉调对接”工作网络。依托这三个调解网络,仅今年前三季度诉前化解纠纷就达700余件。
细节体现关爱。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专职导诉员,实行温馨导诉;设置私密谈话工作室,保障当事人的个人隐私;设立志愿者服务台,为当事人进行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等工作,使得整个诉讼服务中心在功能设置上体现“人性化”,诉讼服务上体现“司法便民化”,诉讼信息的传递上体现“电子一体化”,案件处置上体现“高效快捷化”,矛盾化解上体现“联动一体化”,环境营造上体现“和谐氛围化”。而这些举措的终极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仅要解纷,还要和谐解纷。该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荣获“全省法院示范单位”和“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特色维权:一枝一叶总关情
前科封存给了一位处于人生十字路口的青少年一次从头再来的机会。5月底,钟楼法院少年庭接到一份特殊的犯罪记录封存申请,未成年人郭某因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缓刑,但6月份郭某即将面临高考,为了能让孩子安心参加考试,郭某的家长恳请法院批准封存其犯罪记录。少年庭法官向其所在街道社区以及就读学校了解了情况,司法局和社区工作人员对郭某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均予以了肯定。班主任老师也表示郭某在专业课考试中取得了比较优异的成绩,希望法院能够作出封存决定。为了能让郭某放下心理负担,轻松走进高考考场,考核小组成员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最终,郭某考取了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了一定比例,钟楼法院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联系或者经联系不愿到庭参加诉讼的刑事案件,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的同意后,由人民法院确定与未成年被告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社会工作者、教师等合适成年人到庭,履行监督、沟通、教育等职责。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钟楼法院今年成立了老年人权益专业保障合议庭,为老年人提供耐心、恒心和贴心的服务,在工作方法上实施“三勤”工作法。勤上门,由于老年人行动不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尽量提供上门服务,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勤服务,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为老年当事人提供复印、茶水等人性化服务;勤帮扶,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部分老年人的困难,在能力范围内积极主动进行协调和帮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截至目前,“老年法庭”已经审结案件200余件,其中70%以上通过调解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司法建议:家和邻睦满眼春
今年6月,在审理原告潘某诉某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法官发现该幼儿园在幼儿活动区域内没有设置监控录像视频探视器,从而导致在发生幼儿校园伤害事故后,由于缺乏第一手原始直接证据,使得事故责任的认定产生一定困难。为此,该院少年庭法官向涉案幼儿园发出了司法建议。该幼儿园在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采取相应行动,加强了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在钟楼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已经成为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近几年来,每年发出司法建议达40余件。法官通过对个案或类案审执状况的调研分析,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秩序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社会管理的漏洞,以司法建议书、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促进社会管理机制的完善,减少和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
不仅如此,钟楼法院还大力加强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围绕“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的目标,法院与辖区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共建“无讼社区”协议书,选派法官进社区,担任社区主任助理等,为辖区居民提供调解确认、纠纷调处、巡回审判、综合治理等司法服务。对纠纷的解决,不仅开展“门诊”,对疑难案件进行“会诊”,而且还经常“巡诊”,将每年5月和9月确定为巡回审判月,点面结合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巡回审判全覆盖。在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的过程中,该院注重防患于未然,定期联合公安、检察、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对全区各街道各类刑事案件和民间矛盾纠纷的发案情况进行梳理,借助“万人起诉率”,分别作出蓝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为各街道和谐稳定提供信息保障。
钟楼法院在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一系列创新之举,换得硕果累累。近年来,他们的审判质效指标年年位居全市法院前列,被授予“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院诉前化解纠纷数占民商事案件收案总数的35%,进入诉讼阶段的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65%以上,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达到85%以上。辖区百姓安居乐业,连续多年所在辖区未发生恶性治安事件,无讼社区已达10多家,民转刑发生率连续多年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