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1年1月7日在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姜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0年度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中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区委“三更”要求,全面开展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努力为“四城”建设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新受理案件5447件、审执结5504件,分别同比下降13.54%、12.65%,解决争议标的金额达9.36亿元。

  一、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努力发挥职能作用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强化履行职责意识,自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宽严相济,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新受理刑事案件612件,审结602件,分别同比上升18.6%、16.67%,判处被告人890名。突出“严”字。贯彻严打方针,重点整治与专项斗争相结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有109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确保“准”字。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定罪与量刑规范相结合,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改变定性2件、改变定量4件。注重“宽”字。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严惩处与宽大处理相结合,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和具有法定、酌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147名被告人适用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调解优先,妥善化解民间纠纷。新受理民商事案件3434件,同比下降14.8%;审结3435件,同比下降3.85%,调解撤诉率达67.64%。开展诉前调解。扩大调解范围,将案件调解前移至立案环节,增设案件速裁组,集中调处简易案件237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10.65日。加强联动调解。扩展调解方式,将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机对接,不断完善与房管、劳动、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处置机制,房产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5.5%,劳动争议纠纷收案数同比下降29.5%。指导人民调解。扩充调解人员,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对接,强化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邀请调解,参与培训人民调解员330人次,指导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纠纷405件。

  统筹兼顾,努力消除行政争议。新受理行政案件2件,审结3件。加大协调力度。健全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在督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促成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相对人的和解,有2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加大协助力度。完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协助机制,在依法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基础上,以公开听证方式,协助行政机关做好服从裁决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加大协商力度。强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协商机制,在坚持行政执法疑难问题定期研讨的前提下,实行行政审判年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实现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穷尽手段,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新受理执行案件1344件、执结1412件,标的金额2.8亿元,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和法定正常期限内执结率分别同比上升3.28%、20.85%、3.67%。用好执行措施。完善执行信息共享机制,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用好强制措施。建立消极履行防范机制,对拒不履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出境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用好综合措施。尝试执行110机制,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借助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的力量,采取集中执行、突击执行等方式,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法律威慑力。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服务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强化科学发展意识,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瞄准经济焦点,能动服务转型升级。明确重点。及时制定《关于依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联系和服务企业工作,确定了维护交易稳定、营造宽松融资环境、保障企业发展的服务重点。完善机制。建立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重大、突发案件应急处理机制,健全提前介入机制,自觉为全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提升效果。深入开展联系企业和“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发布商事审判工作动态分析报告,组织上市企业员工观摩庭审,加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为企业解决争议标的金额2.95亿元。

  瞄准社会热点,能动深化和谐共建。扩大面。在全区设立联系点19个,将工作“触角”延伸至基层,实现和谐共建的全覆盖。精选点。鉴于我区社会发展的特点,为度假区莲花村、洋沟?村和开发区漕湖花园社区等提供针对性特色服务,及时化解旅游纠纷和征地拆迁纠纷。成合力。与检察院和行政机关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息诉维稳工作。与基层党委、政府完善多方排查、联合预防、合力化解工作机制,就地化解多起苗头性矛盾纠纷。

  瞄准社会难点,能动参与综合治理。法制宣教到校。书面传授和口头传授相结合,通过赠送《青少年维权》特刊、举行法制讲座,提供心理疏导和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能力。帮教矫正到人。院内帮教与院外矫正相结合,建立庭中感化、判后释明、延伸帮教的全程教育模式,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治理借贷到案。从严审查与严肃处置相结合,对涉嫌高利贷、赌债等违法借贷案件,明确职责和责任,实行立案、审理、执行和信访环节的全程审查。经过治理,民间借贷案件收案数下降15.8%,有9件案件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瞄准管理盲点,能动提出司法建议。加强个案建议。在针对性上下功夫,鉴于个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加强类案建议。在共享性上下功夫,鉴于某一时期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向相关单位以及管理机构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司法建议,努力化解某一地区、某一领域的类同矛盾。加强宏观建议。在长效性上下功夫,鉴于涉及经济、社会、法律等综合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努力消除管理制度上、工作机制上的缺陷。先后发出各类建议18份,多次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其中5份转化成果分别被国家级媒体录用。

  三、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解决群众困难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强化群众工作意识,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

  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在办案过程中听呼声。建立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意见收集机制,通过书面征求和当面征求等多种途径,收集法院和法官在审判作风、工作纪律诸方面的反映,改进存在的不足。在信访接待中听呼声。完善院长、庭长和职能部门接待机制,采取预约接访与上门接访等形式,主动听取上访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尤其是对越级上访的案件,由院领导一包到底,解决相关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在舆情跟踪中听呼声。强化网络舆情跟踪机制,实行专人收集、实时监控,在认真关注江苏法院网络舆情和相城政务网络舆情的同时,专门开设院长网络信箱,增强倾听群众呼声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多举措方便群众诉讼。方便诉讼立案。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立诉讼引导员制度,全面履行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案件查询、约见法官、收转材料、费用收取等职能,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方便出庭应诉。强化巡回审判机制,实行定人与不定人、定点与不定点、定时与不定时的“三个结合”,选择涉及困难群体的案件,巡回审判进乡镇、进社区。方便实现权益。强化巡回执行机制,完善执行款及时支付制度,在明确每一工作日都能领取执行款的前提下,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困群体,采取就地执行、就地支付的特殊政策,将执行款及时送到特困人员的手中。

  多途径解决群众困难。体现利民政策。发挥司法利民政策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依法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近万元,依法给予执行救助37.1万元。体现为民精神。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让困难群众感受党组织的关心、温暖,通过深入开展“百千万”和“党员进社区”活动,争当公益事业的促进员、困难群众的帮扶员和文明建设的示范员。体现爱民风范。发挥法院扶贫基金作用,让困难群众体会人民法院的真心、真情,通过爱心助学、爱心助残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共捐款5.1万元,提高了群众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信任度和满意率。

  四、以科学管理为抓手,努力实现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强化优质高效意识,全力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深化审判管理。实行随机分案。坚持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专业分工、工作分工的要求,杜绝分案的人为因素。突出均衡结案。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强化结案目标管理和日常审限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和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办案进度,动态调整案件和人员。加强清理积案。强化积案提示和预警机制,借助综合信息系统和立案、审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对积案实行全程、动态、实时监控,尤其是对疑难复杂的积案,采取集中时间和人员的方式,确保积案限期清理完毕。

  细化审判监督。常评与专评结合。制定案件评查标准细则,规定案件评查数量,在日常评查案件的基础上,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和建设工程合同等5类案件进行专项评查,重点评析上诉原因和改判、发回重审事由,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评劣与评优并举。制定岗位目标考核细则,建立奖优罚劣制度,在评查案件瑕疵的同时,开展评选优秀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活动,增强法官的精品意识。评查与审查同步。制定规范执行异议审查细则,完善执行审查权与实施权分立机制,将执行审查列入审判监督,在做好案件评查的前提下,认真审查执行管辖异议和案外人异议等执行异议,增强法官的监督意识。

  强化人民陪审。坚持专门培训。健全人民陪审员培训机制,将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流程、司法职业道德作为基本的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庭审观摩等形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能力。坚持专业分工。完善人民陪审员分工机制,根据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有侧重地安排审理相关案件,有针对性地安排法制宣传。坚持专职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明确使用管理责任,规范使用管理行为,加强业绩考核,确保了人民陪审员依法、全面、有效履职。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702件,陪审次数1155人次,全院案件陪审率达到92.02%。

  五、以公正廉洁为重点,努力提升队伍素质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强化廉政勤政意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方向。

  突出政治性,加强思想建设。紧抓理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抓党性教育。注重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主动参加“菜单式”学习和“相城大讲堂”学习,开好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小组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紧抓典型教育。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学习陈燕萍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将政治工作、思想教育与典型引路密切结合起来,争创“五好”党支部、争做“五带头”共产党员,形成了全院“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突出人民性,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属性意识。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始终以人民利益作为评判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牢记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为人民掌好审判权、执行权。强化形象意识。广泛开展“优服务、促发展、强素质、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提高把握社情民意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强化品牌意识。持续开展“法润民心”司法服务品牌的创建活动,在养成锐气、大气、正气、和气上狠下功夫,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团队凝聚力,着力培养人民满意的知名法官,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品质法院。

  突出纯洁性,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教育格局。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建立廉政教育网络体系,注重算好廉洁行为的政治账、经济账,构筑“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出台制度与贯彻制度相结合,在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同时,制定并执行《干警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构筑“不能为”的保障机制。提升反腐倡廉监督效果。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监督员巡察制,邀请家庭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网络,构筑“不敢为”的制约机制。

  各位代表,我院牢固树立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坚决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督办的案件。一是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计划性。制定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做到代表联络工作月有安排、季有重点、年有目标。二是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针对性。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重点,在专门制定有关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专项旁听评议刑事庭审6次。三是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性。定期寄送审判信息和工作通报,加强沟通联系。列席人代会面对面听取意见,认真整改不足。

  一年来,我院涉诉纠纷化解有了新成效,社会管理创新有了新突破,公正廉洁司法有了新气象,在首次进入苏州法院先进行列的基础上,又被江苏省高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院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案件压力加大,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审判难度加大,司法方式和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社会期待加大,队伍素质和形象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等等。

  2011年,我院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按照区委二届十一次会议“乘势而上谋新城、转变方式谋发展、齐心协力谋作为”的要求,全面开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力争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是要在依法服务大局上下更大的功夫。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不动摇,找准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区域经济实现包容性增长。

  二是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更大的功夫。始终坚持和谐司法不动摇,深入推进和谐共建等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社会舆情分析制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三是要在满足群众期待上下更大的功夫。始终坚持民本司法不动摇,妥善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完善民意沟通和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惠民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在提升队伍素质上下更大的功夫。始终坚持廉洁司法不动摇,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三比三优”等“创先争优”活动,努力造就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精神,紧紧依靠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大局,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为建设现代化城区和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