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法院多渠道化解纠纷压降案件
作者: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1-10 浏览次数:1733
本网常州讯:2006年,我院主动融入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积极发挥大调解机制功能,最大限度地平息纠纷,化解矛盾,压降案件上升势头,收到了明显效果。全年案件增幅仅为5.9%,低于全市法院11.86个百分点。在这方面,我院主要采取了以下四条措施:
一、调解前置,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的纠纷解决新机制。建立民商事纠纷快速审理绿色通道,设置立案调解前置程序,对于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证据充分确凿的民事纠纷,在案件立案前由负责接待的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平息纠纷,促成和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构建网络,推动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有机结合。依靠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结对联系制度的意见》,积极构建法官与街道定点联系平台,建立了以镇、街道司法办为骨干,社区、村、企业调解员为底座的金字塔型调解网络,对各社区(村)进行全面覆盖,并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实现了诉讼调解和大调解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我院还与区司法局合作,在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区司法局指派一名副局长进驻工作,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整合资源,巧借外力形成合力化解纠纷。针对城市房屋拆迁案件长期居高不下的实际情况,我院积极争取土地、房管和城建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在充分了解被拆迁人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开展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一大批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环节。
四、强化宣传,切实提高公民法制意识。我院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开展以案讲法活动。同时,主动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不定期组织法官到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9月份,我们又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60余名法官利用每个星期六时间,分批深入区属各街道(镇)及有关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召开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会,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