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年来,通州法院通过强化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创新调解工作机制,讲究调解艺术等多种举措提升民事案件调解率,取得的成效显著。根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2006112月份全市审判质量效率指标通报,通州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4.63%,名列南通市各基层法院第一名。调解率比2005年度增长12.1个百分点。

该院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调解意识。在探索与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关于民事诉讼调解的规范性意见,以制度的形式要求法官不断探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基本规律。建立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将法官的调解实绩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升、奖惩的一项考核内容,提高法官调解案件的积极性。

该院注重创新调解机制。制定了类案调解机制,对类型化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建立速裁组与专业合议庭,并成立了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专业化审判调解组织,添设专门调解室和调解圆桌,营造宽松环境氛围。实行庭前预约调解机制、制约调解机制、调解担保机制等多种机制,全方位提升调解成功机率。该院张芝山法庭还建立了“叠加式”调解机制,通过承办人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其他审判人员和庭长共同协助调解,使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多次、多人调解,大大提升了调解成功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大调解衔接工作,构建大调解格局。分别与公安、工会、消协、卫生等行政部门就协助调解与委托调解召开了协调会并达成共识,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审判实践中,工会协助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公安协助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委托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行政机关工会协助调解婚姻家庭类案件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