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刑一庭到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帮教活动
作者:刑一庭 发布时间:2007-01-10 浏览次数:1710
“正苗工程”帮教会由市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畅主持,省第一未管所副所长赵庆芳致欢迎辞,市法院副院长吴文康和团市委副书记丁铭分别给南京籍未成年犯提了希望和要求。吴院长要求南京籍未成年犯一是要自觉改造,积极悔过自新。二是要磨练意志,坚决重塑自我。三是要刻苦学习,不断奋发自强。
帮教会上,市法院和团市委分别向省第一未成年犯管教所捐赠帮教奖励基金人民币三仟元,表彰了郑超等五名改造积极分子。市法院法官向南京籍未成年犯赠送了学习用品和书籍,与缓刑犯蔡航、余腾签订《帮助教育失足青少年健康成长协议书》。最后,大家与南京籍服刑未成年犯开展了交流、谈心活动。
近年来,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审判的适度延伸,通过开展回访考察南京籍未成年犯、建立青少年成长基地、开通南京青少年法制网、帮扶贫困学生就就、给在校学生上法制课等多种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统计数据表明,2006年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大幅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年两级法院共判决生效未成年犯477人,同比下降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