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而道远-盐城亭湖法院优化司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纪实
作者:杨永高 吴玉凤 发布时间:2007-01-11 浏览次数:3989
“不断优化司法环境,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人民法院任重而道远…….”话音未落,区委大礼堂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这是
解放思想见行动
2006年7月,盐城市委提出的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要求,是加快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为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到实处,亭湖法院积极开展“解放思想见行动,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2006年8月,该院专门召开优化司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大会,并出台了《关于优化司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实施意见》,还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亭湖区委徐超书记、区委常委政法委宋书记对该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到“强职能、重发展,强效能、重创新,强队伍、重纪律”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区委《决策参考》上进行批示,要求全区有关部门学习借鉴。
以人为本唱和谐
如何创优司法环境,找准审判工作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毫无疑问,就是要从审判和执行工作抓起,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定、和谐的法制环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2006年我院受理了大批因市政建设所引发的拆迁合同纠纷,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我院紧紧围绕市委、区委中心工作,树立大局观念,制定周密的审理及协调方案,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多次会同建设部门和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协调工作,此类案件90%以上都得以协调解决,保证了串场河风光带、迎宾南路、先锋道等地段拆迁工程的顺利进行。为人性化的拆迁树立了典范,为经济发展、“官民”和谐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我院审理的新河社区居委会诉王某等2户拆迁纠纷案中,王某等在已经安置到位的情况下,仍然占用原宅基地及所建房屋,2006市政府重点工程城东水厂东取水口工程急需用地,新河社区居委会起诉至法庭,要求王某等让出宅基及房屋。我院受理该案件后,立即到拆迁现场了解情况,与王某等进行谈心交流,从项目建设大局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会同社区居委会帮助解决搬迁中的困难,只用2天的时间,两个拆迁户就全部腾空房屋让出宅基地。
平等保护促公正
良好的司法环境是吸引投资的重要方面,是亲商、安商、富商的基本条件,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保证经济腾飞、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该院全体干警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始终坚持“三个一样”,即坚持本地企业、外地企业一个样,重点企业与弱小企业一个样,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一个样,消除涉外地企业对异地法院的不信任感。为方便外地企业诉讼,该院为外地企业诉讼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考虑到外地企业跨地域诉讼的不便,在开庭时间,法律文书的送达,证据材料的接受等方面,坚持给外地诉讼当事人以必要的“特殊照顾”。如2006年9月的一个期六,一上海在盐城投资企业电话预约立案,法院随即设法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此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前后不到2个小时,外方当事人对该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耐心细致的调解处理案件给予高度评价。2006年亭湖法院共审结涉外地企业(盐城地区以外)案件114件,其中外方胜诉率达80.5%,为优化司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优化司法环境,人民法院任重而道远。如何继续创优司法环境,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这是亭湖法院全体干警在新的一年里要继续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