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彬:大力弘扬“三创”精神 建设一流人民法庭
作者:李德彬 发布时间:2007-01-11 浏览次数:4056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和省市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艰苦创业,高起点推进人民法庭物质装备建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物质装备建设是加强人民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条件和根本保障。早在2002年初,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后不久,就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调研,确立了“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的工作思路,明确了“两庭”建设的奋斗目标,一是立足高起点、高标准,建造一幢凸显人民法院特点,既威严庄重,又新颖别致的审判办公大楼;二是在官湖、碾庄两镇分别建造一个全新的中心法庭审判办公综合楼,并以此为模式逐步改建所有的人民法庭,尽快实现法庭建设的规范化、规模化和现代化。
“两庭”建设的开展,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缺口太大。邳州地处苏北,人口多达163万,工业基础薄弱,虽然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但财政状况与苏南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仍然是“吃饭”财政,法院建设只能靠自己。我们党组一班人下定要干一番事业的决心,一致认为,路是人走出来的,事业是人干出来的,发展总是与困难同在,机遇从来和挑战并存,做事创业既不能怨天尤人、怕苦畏难,更不能坐而论道、只说不练,应当正视困难,艰苦奋斗,负重奋进。我们提出,要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困难找理由,号召全院干警不比条件比干劲,不比待遇比精神。一是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相关的管理规定,严格物品采购,严格公务招待,严格车辆管理,精心制作了以提倡厉行节约为内容的提示牌,在潜移默化中规范日常行为,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确保用在“两庭”建设这个“刀刃”上。二是坚持依靠市委、市政府和法庭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建设用地和规费上减少开支。三是在审定设计方案时,紧扣“经济、实用、庄重”的标准,走访专家,借鉴兄弟法院建设经验,反复推敲,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求实,立足实际,决不贪大求洋,盲目投入。经过艰苦拼搏,官湖、碾庄两个法庭和院审判办公大楼先后于2003年和2004年建成投入使用。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4月,我们又决定,重新建设议堂、铁富两个法庭,将所辖的四个人民法庭建成外观模式统一、建筑风格一致的现代化法庭,同时以官湖法庭为试点,建设科技法庭,试运行后再全面铺开。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完成了预期任务,议堂、铁富新法庭顺利投入使用,官湖法庭科技化水平彰显成效。目前,四个法庭均坐落在中心镇的黄金地段,交通便利,环境幽雅,建筑面积在
二、坚持开拓创新,高标准建立规范化工作机制
我院4个人民法庭分别管辖全市24个镇的案件,2003?2006年人民法庭共审理各类案件9553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45.48%。我们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作为抓好人民法庭工作的核心,紧抓不放,案件质量效率不断得到提高,与2003年相比,法庭人均结案增加了29.55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天数缩短13.64天,发改率下降了12.9个百分点。一是建立院直机关与法庭人员交流的良性互动机制。2003年以前,我们法院法庭的工作人员主要来自部队转业、法院招干、学校分配和法院机关干警提拔到法庭任职几个渠道,基层法庭的干警想调回院直工作很困难,少数法庭干警在法庭工作到退休,造成法庭干警心理不平衡,同时,没有司法经验的人员直接充当法庭工作主力军制约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有鉴于此,党组在2003年底,经过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全院干警意见,在向组织部门和上级法院备案后出台了《干警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实行法庭和院直机关干警定期岗位轮换,法庭每年轮换4?8人到院直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已经有三批干警参与了轮岗交流,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建立优于院直机关的法庭工作、待遇保障机制。率先在徐州法院系统发放法庭干警驻庭补助,并在法庭办案经费和干警职级落实、提拔使用等政治待遇上予以倾斜。三是建立贯彻“两便”原则,坚持便民、利民的审判机制。我们紧密结合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特点,努力在践行司法为民要求、贯彻“两便”原则、提高实际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上狠下功夫,确保大量基层社会矛盾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着力强化诉讼调解,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诉调对接”活动,案件调解撤诉率每年都达到75%以上。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今年以来,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2.21天,有效缩短了诉讼周期,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建设标准化便民服务窗口,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活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
三、坚持争先创优,高要求锻造一流干警队伍
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于每个人都要有一种争先创优的激情,只有争先创优,才能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我们着力在法庭工作上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干警们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竞相发展的竞赛氛围。一是配强人民法庭庭长。把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事业心强的优秀青年干部作为选配人民法庭庭长的标准,对工作缺乏激情、不思进取的法庭负责人,及时调整,使法庭工作更具有活力。目前,四位法庭庭长均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年龄均在40岁以下。二是重奖先进。如碾庄法庭获得省最佳人民法庭后,党组研究重奖了他们1万元人民币,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激励人民法庭工作再创辉煌。三是及时召开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议。
正是这种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我院人民法庭工作的良好开展,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辖区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碾庄法庭和铁富法庭双双被省综治办、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碾庄法庭还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最佳人民法庭、省市诉讼调解先进集体,官湖法庭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被评为徐州市优秀法庭并荣立集体三等功,日前顺利通过省“青年文明号”初检,议堂法庭也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几年来,法庭干警中,有16人次在职务职级得到提拔,涌现出了江苏省优秀法官,徐州市优秀法官、人民满意法官、个人三等功,院办案状元等多名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