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党组集中学习“指标体系修改意见”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07-01-11 浏览次数:1537
一是要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修改意见》。在各业务部门组织自学的基础上,由审管办主要负责人到各业务部门和各基层法院巡回宣讲,并把对新指标体系的学习作为今年全院集中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每个审判人员都能全面准确理解新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与每个指标的含义、统计方法、口径。
二是要充分发挥新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过去的三年,淮安法院以指标体系引导审判工作,审判质量效率一直处于良好状态并在稳步前进。新指标体系增加了一些衡量审判工作的指标,其中有的指标,如二审案件开庭率、申诉复查案件听证率,淮安中院一直走在前面,达到了百分之百,但有些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如中院的一审案件陪审率目前几乎是零,执行中止案件的清理情况也不容乐观,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予以解决。
三是要确保指标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真实性与准确性是指标数据的生命线,新指标体系将从法院综合系统中直接采集信息,指标是否准确直接取决于每位审判人员的信息录入情况。要将信息录入工作作为今年审判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审管办要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今年全市法院的目标是审判质量效率争创全省一流。要实现该目标就必须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作用,做好三个层次的审判管理工作:院领导的宏观管理、审管办的专门管理、各业务部门的微观管理,要将这三种管理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尤其是要发挥好庭长管理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