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因己过错受伤 雇主仍须依法赔偿
作者:林操场 王茂峰 发布时间:2007-01-11 浏览次数:2286
原告系被告雇佣的司机。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雇员受害赔偿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被告在无充分证据证明原告存有故意的情形下,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又因原告系以极不合理的方式,未能尽到对自身安全应有的注意,从而导致损害发生,原告自身具有重大过失,故应依法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的60%即182590.13元。
原告系被告雇佣的司机。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雇员受害赔偿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被告在无充分证据证明原告存有故意的情形下,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又因原告系以极不合理的方式,未能尽到对自身安全应有的注意,从而导致损害发生,原告自身具有重大过失,故应依法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的60%即182590.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