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总书记走到我身边,看着我、微笑、点头,只是几个简单地动作,都让我有了热泪盈眶的冲动,我故作镇定地说出‘总书记好’时,实际上激动得大脑一片空白。”每当说起这次北京之行,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小莉都心情澎湃。

5月17日,刚刚参加完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的王小莉法官回到了泰州,谈及此次表彰活动时,王小莉难掩自己的激动和兴奋。此次表彰大会上,王小莉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成为全国首位获此荣誉的女法官。

2019年5月17日下午,刚刚参加完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的王小莉回到江苏泰州市。该市委有关领导代表市委、市政府看望了载誉归来的王小莉

 “整个过程中,我感觉一直都是像做梦一样,非常震撼,非常激动。”她连用了两个“非常”来形容自己的感受,“从北京返回泰州,我坐了一整夜火车,兴奋得无法入睡,可是,我一点不觉得疲惫,脑海里一直是总书记接见我时那样热烈激动的场景。”

王小莉感恩自己成长在一个伟大的新时代,感恩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当一次先进就要做一辈子标杆。”王小莉立志将这份崇高的荣誉转换成今后奋斗的动力,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履职尽责,继续努力在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的引领作用。

从一名右手部分丧失功能的残疾人,到一名人民法院的法官,再到“江苏省自强模范”、“江苏省优秀女法官”、“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全国自强模范”,提起王小莉,从法院领导到普通干警,从律师到当事人,都会竖起大拇指,赞叹的话语也脱口而出:“专业!”工作十多年,她始终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为职业理想,踏实做人、公正办案,坚定不移地追逐梦想的脚步,争做一名践行和传递法治正能量的“阳光法官”。

追梦,矢志不移倾心法官梦

出生时的医疗事故给王小莉的右手留下了永远的缺陷。但是,灿烂温暖的笑容和乐观坚强的天性让同事们几乎忘却了她是有残疾之人。

进入法院以来,王小莉克服身体的不便和生活的困难,从最初的部门内勤和书记员工作干起,收发案件、统计分析、庭审记录、卷宗装订、工作报告、撰写文章……她兢兢业业完成每一项工作。她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优质高效的工作能力获得了同事和领导们的一致肯定与赞许。多年来,王小莉通过近距离的接触与实践司法工作,让她对审判工作产生了发自内心的认同与热爱,也更加坚定了她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职业理想。

筑梦,秉公办案用心铸公正

王小莉用自己一如既往的敬业踏实和无怨无悔的青春铸造公平和正义。2011年王小莉成为泰州中院民一庭一名助理审判员,开始正式走上审判岗位。在近8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王小莉办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各类案件1200多件,案件调撤率、结案率等各项质效指标均名列前茅。

在王小莉看来,法律更应是弱者的守护神。在陈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她另辟蹊径、突破传统,对矛盾争议焦点进行了准确认定,并积极协调双方。在最终达成调解的当天,陈某克服身体重残,大小便失禁的不便,执意坐着轮椅、带着尿袋和粪袋来到法庭。距离交通事故发生两年后,陈某在拿到第一笔赔偿款时,泣不成声。最终该因其重要的裁判指引价值和良好的裁判处理效果,被评为2018年度“江苏法院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织梦,刻苦钻研潜心筑根基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年法官,王小莉深知专业根基是立身之本,在多年的案件审理中,王小莉从没停下学习的脚步。2013年,她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层层考试与选拨,参加了最高院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内地法官普通法法学硕士培训课程。在香港、美国、韩国、欧洲等地学习交流,并最终以优异成绩毕业,荣获香港城市大学普通法法学硕士学位和该校“优秀毕业生”。

经手的每一起案件、起草的每一份判决书对王小莉而言都是一次学习、升华的机会,她所撰写的判决书获评最高院“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并连续三年在“江苏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获奖,成为泰州中院“第一人”。

在日常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王小莉还利用业余时间,勤于思考,在期刊上发表各类专业文章近40篇。由她撰写的《司法温情视野下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构建》等文章分别荣获江苏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优秀奖、江苏省民法学年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论文一、二等奖。

续梦,延伸服务真心乐奉献

 “要让每个群众都感觉到法律的温暖和关爱”,在王小莉的心中总是惦记着那些在法律上最需要帮助的人,她总是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提供司法救助,热心参与残疾人普法维权等社会活动,为心中的法治梦想努力续航。她主动参与策划了“小莉法官说家事”法治宣传栏目,积极开展涉妇、老、幼、残等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普法维权等各类社会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当事人树立和增强法治理念。她热心公益、积极主动地参加省、市残联和妇联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在泰州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小莉维权热线”,为遇到法律问题或困难的残疾人以及女性同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近百余次,帮助他们树立自强不息的信念,引导他们理性、有效维权。

王小莉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气壮山河的话语,但是,她用自己对法治梦想的信仰与坚定、对法官事业的热爱与追求、对公平正义的忠贞与坚守、对弱势群众的关切与爱心,生动地诠释了人民法官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司法担当。在广大群众和同志们的心中,她是一名新时代法治正能量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阳光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