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原本双方为夫妻关系,离婚后两人一见面就互相指责的一起女子抚育费纠纷执行案,最近,在丰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倾情调解下执行和解,两当事人握手言和。

  200611月,女士与李某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由被执行人李某每月付给孩子抚育费150元,孩子由马某抚养。但是履行期限过了5个月后,被执行人李某却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此女士到法院申请执行到期的抚育费。

案件受理后,执行庭向被执行人李某两次送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但李某始终不到庭。后来,被执行人李某让年迈的母亲来到法院,声称:“我儿子没钱给孩子抚育费,他挣的钱还得养活我们呢”,哭天喊地,不予配合,坚决不同意给付抚育费。为了此案,执行法官先后两次来到老人家中,向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老人终于为之感动,还动员其儿子付给孩子抚育费,最终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