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7年1月16日,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酒后高速驾车,撞上公路护栏,造成一死两伤,而死者却是被告人自己交往多年的女友。
2006年10月3日夜,被告人弥某驾车,带着女友茂某和同事路某与一帮人在饭店吃饭,几瓶啤酒下肚,已经是晚上10点多钟。已有几分醉意的弥某仍感意犹未尽,又随众来到KTV,大肆狂欢。其间更是杯盘交错,酒不离口。一直喝到10月4日凌晨0点左右,此时的弥某意识已经有些模糊,完全把安全问题抛到脑后,一屁股坐上了驾驶坐,开车上路。在送了一个朋友后,又送路某回海门。车子驶上宁启高速公路,酒劲十足的弥某狠踩油门,车子时速高达140公里,在公路上狂飙的汽车已经越来越接近危险,而弥某却浑然不觉。凌晨4时左右,已经醉酒驾驶4小时的弥某逐渐视线模糊,为了努力看清路标,稍一分心,车头跑偏。弥某连忙踩刹车并猛打方向,高速狂奔的汽车象脱缰的野马一样失去控制,车子右侧、后侧连续猛撞公路隔离护栏。坐在后排的茂某和路某当即被甩出车厢,扔在公路上,弥某也在猛烈撞击下昏迷。五根护栏被撞断,汽车轮胎、保险杠等碎片到处散落,公路上血迹斑斑,惨不忍睹。女友茂某当场死亡,路某则全身多处骨折、脑震荡。事发后,交警部门对弥某进行了酒精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78mg/100ml,几乎达到了醉酒的程度。法庭上的弥某痛定思痛,追悔莫及,却无论如何也不能挽回其女友24岁的年轻生命。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弥某判处刑罚,并向全社会呼吁:对安全驾驶问题要时刻警钟长鸣,切莫再制造象弥某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