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7115,江苏省睢宁县法院顺利调解了结了一起争议颇大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一改刚来时气愤难平、针锋相对的态度,嘻笑着相约而去。

    原告陈某是一个个体出租车司机,因受雇于刘某将一车货物送至汽车站时,因倒车与被告何某、李某夫妇俩起争执。从一开始的口头争吵发展到肢体冲突,双方各不相让竟都打电话叫来各自的亲友,最后一场本来无关痛痒的小争吵发展成一场民警出动才得以平息的群殴。

    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原告因伤势较重住院一个星期,花去医疗费用2000余元。事发后双方虽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因双方一见面就起争执,故未能调解成功。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付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害。

    第一次开庭时,双方刚见面就开始互相指责、大声争吵,并开始互相推桑,根本不听审判人员的劝阻。庭审根本无法继续,第一次庭审不得不无果而终。

    第二次开庭前,审判员通知法警,让其在法庭门口随时做好准备工作,以防双方当事人再起冲突。同时审判员注意到,在第一次开庭时双方曾在争执中无意说过陈某和何某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因此审判员决定以此作为本案的突破口,毕竟原、被告双方争的只是“一口气”。而且,此类案件如能够调解结案才是最好的结果。审判员遂分别对双方做了透彻的调解工作。开始原告毫不让步,但是被告能够较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主动给原告道歉又碍于情面不好开口,而且愿意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数额远低于原告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审判员亲自带领二被告走到原告跟前,并一再鼓励被告。最后随着二被告一声“表哥!”落地,原告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至此,一场不可开交的纠纷终于在双方愉快的笑声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