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增强司法权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审判实践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加大陪审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陪审员履行职责能力,并积极与政府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落实人民陪审员相关待遇。

2006年以来,该院共为33名人民陪审员解决参审补助、交通补助和培训费用等各项经费共计16350元,受到人民陪审员和各界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