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信访难题 共筑和谐社会
作者:魏琪润 发布时间:2007-01-18 浏览次数:2918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新时期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是一个经济发达、文化、社会保障、法律等秩序井然的社会主义民主化高度发达的社会形态,即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作何理解呢?理论界已达成共识:和谐社会实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并不表明没有任何矛盾,社会的存在就是在矛盾的产生、发展、消灭,再产生再消亡的螺旋式发展模式中不断运动着的。和谐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矛盾的运动过程中,发挥社会的调整功能,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彰显解决矛盾的公平性、合法性和艺术性。让矛盾的化解融会在一次谈判中、一次公益活动里、一次互访交流中、一次亲友的聚会里、上下级工作汇报程序中、文化活动方式等多种形式里。
信访难题在各行各业里都有不同程度存在,也是困扰决策层工作的不可忽视的层面,本文拟就化解信访难题,共筑和谐社会谈点粗浅认识。
一、信访难题的表现形式
随着改革开放引入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传统的工作、生活习惯逐渐被淘汰,社会矛盾的运动频率也随之加快。矛盾的复杂性、多样性特征也逐渐显露。由于主客观原因累积,各种信访难题也多了起来,在个别地方、个别部门持居高不下的态势,哪个单位要没几件头痛事,反倒不正常了。正如俗语说的:“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真对信访难题,就没有办法解决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人类自创制国家以来,经过几千年的积淀,已找到了很多解决矛盾的方法,关键是看解决矛盾的人如何适用了。
二、信访难题原因辩析
信访难题,难在什么地方?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据笔者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涉及的工作观察研究,发现信访难题产生的原因具有以下构成要素:
(一)历史遗留因素。在一些信访个案中,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时间跨度大,经手处理的公职人员多次更换,加之其他客观因素和承办人员主观责任的阻碍,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如果当时的证据保全工作欠缺,后来的承办人员想查清事实就更加困难。面对只存有一些支离破碎的事实关节点,力图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因而,对待信访案件处理的是否及时则显得尤为重要。
(二)信访人素质原因。据笔者多年观察,应该说不少信访人的信访多半是有理或部分有理的。当然也有少数个体缠信缠访的,极个别挑唆信访的。有一部分信访人由于长期信访,接触不同层次的公职人员,心理素质和思维方式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一部分其权益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信访人,已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感,继而将过激言行发泄到公职人员身上,实践中已有不少案例。这些社会公职人员管理行为运作产生的不公正在信访人身上得到了诠释。
(三)传统民俗文化的渗透。传统民俗文化对某些个案的影响在立法司法中都有影响,特别是对司法运作的渗透更是防不胜防,文明古国的人际关系往往是人情味浓厚的复杂型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渗透力非同一般。要想在这些人群中立足,不得不关注这群人里历史形成的网络关系,他们中间形成的处理人际关系的规则往往包容立法人为相关主体设定的交往规则。当两种规则运作发生碰撞时,法律规则有时也得作出妥协。倘若妥协一旦失去了掌控,法律的规则就被破坏,执法者就有可能违法。因此,如何掌控妥协的“度”是每一个执法者不得不慎之又慎的判别功底。
(四)信访人与信访事项承办人员之间就信访事项形成对决态势。当一个信访案件发生后,信访事项的原承办人员,对信访事项不管信访人的理由是否合法有理,都享有申辩的权利,倘若利用自身的优势弥补以前的某些过失而击败信访人。势必导致信访人越级上访,进一步激化矛盾。所幸近年来很多执法人员也意识到将矛盾解决在初始状态才有最佳效果,应该说这是执法者素质提高的可喜画面。
(五)对弱势群体的关注重视不够。中华民族向来以扶弱济贫为传统美德。但随着市场经济意识的普及,人际关系的商品化越来越明显,很多主体在向弱势群体献爱心的同时,也得到社会给予的大量精神和物质回报。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素质,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自我表现能力比较弱,很难引起他人的注意和关注,在自身权益实现过程中更容易被遗忘,每个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更应多关注弱势群体的维权行为。
针对以上信访主客观成因,各级党委政府和执法部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立足点是从长远长效机制抓起。
三、构建长效化解信访难题机制,共筑和谐社会
化解信访难题必须注意克服本位主义,权权相护、利利相护的思想。对涉信访案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行政机关的,依据行政法规政策,还信访人一个公道,对缠信缠访的无理信访人员该处罚的及时依法处罚,净化这部分主体的维权意识。逐渐培养信访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思维模式。当然,执法者能依法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是对管理相对人最好的教育,即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一级看一级,看看上下左右都这么干,还有个别人不这么干,反而不好做人了。
化解信访难题是一个复杂的运作过程,建议从以下几点加强思考和落实:
(一)领导带头抓落实是根本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就领导全国人民奋力拼博,开展热火朝天的社会主义建设活动。其间形成了不少具有哲理的经验之谈。诸如:“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共产党向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等哲言名句,激励了几代人的奋斗行为。一个单位的一把手重视的问题往往很快能得到解决。所以,领导重视是核心。信访事项如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领导重视,依程序公正办理,很快应该得到解决。对跨行业、跨单位的涉信访案件,则要多一些协调,多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实行公开听证,还是能够解决好的。
(二)中间环节不可有阻滞。中间环节是领导决策层贯彻决策的重要层面,它担负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要保持相对稳定性,避其所短,扬其所长,保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决策层的威信;同理,中层管理者理应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发挥自身的模范领班作用。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和理论素养,维护好上层管理者的权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实行创新思维工作法,带好身边的人,办好职责范围内的事,还要不时从大局处着眼,为决策层进言献策,调整好适应大环境的工作氛围。随时迎接变化了的客观环境
(三)原承办人要摆正心态,从容对待信访人的“抗辩”言行,发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优良传统。按法律程序应对各项质询;同样,承办信访件的承办人,一要大胆工作,对领导交办的信访件,依法定程序高效率开展工作,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逐一排查答复,有理有据,穷尽程序功能,给当事人一个完整的程序性交待。二是其间不可因被查询对象是自己的同事,或领导而畏首畏尾,或趁机开展“送人情”工作,这样以来,既害了信访人也损害了党的形象,辜负了人民的信任,是在为党的事业掘造坟墓,从长远的眼光看会贻害无穷。三要依法开展工作,不能因为为维护信访人的权益而伤害了没有问题或不具有处罚情节的同志,更不可借机对与自己在以往工作中有不同观点的同志进行“修理”,这些都是封建官吏残余意识的继承遗留,但与民风民俗相当接近,一不留神就会不自觉迎合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欲望,进而不知不觉付诸到行动中去,也不得不防。四则要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查清,还事实一个法律上的说法,没有证据的信访坚决依据证据规则办理,对没有法定规定情形的,坚决不予认定。总之,化解信访难题要有纵向联动,横向协调配合的全局意识,不放过一个来信来访者及来信来访的内容,要有把信访人的诉访事项当作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办理的心态去化解信访难题从而为共筑和谐社会奏响一曲公开、公正、公平的正气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