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林操场 发布时间:2007-01-18 浏览次数:1822
一是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稳妥审理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关系的和睦。妥善审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等事关民生问题案件,切实维护老人、儿童、妇女、退休职工、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妥善审理涉农案件,把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与征收征用、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民工权益纠纷,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审理群体性案件,着力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坚持审判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举证权、质证权、辩论权,切实增强庭审的透明度。公开涉及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信息,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自己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及时知悉人民法院处理其权利诉求的结果和理由。进一步改进裁判文书制作,强化裁判理由的公开,真正保障当事人对裁判理由的完整知情权。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机制、丰富举措,通过邀请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定期通报工作等多种途径,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了解和理解民事审判工作,争取他们对民事审判工作的大力支持。
三是强化诉讼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继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作为调解工作的总目标。着重做好涉及群体利益案件,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大案件和申诉复查案件及再审案件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全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是加大便民诉讼服务力度,全力化解群众诉讼难。进一步强化诉讼指导工作,积极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全面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探索完善多元化立案工作机制,为方便外出人员诉讼,继续推行预约立案。充分关注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诉讼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措施,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继续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努力缩短办案周期。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制度,让胜诉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败诉当事人输得明明白白,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五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法官司法水平。继续加大法官教育培训力度,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时间,适当增加培训费用,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切实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通过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调处矛盾纠纷能力、群体性纠纷的协调处理能力、突发性纠纷的应急处置能力、简易案件的速裁能力和法制宣传能力,全面提升法官化解矛盾、服务和谐社会的司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