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也不要离开群众”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被誉为“司法民主化”的典范。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两级法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广泛推行巡回审判,法官们到巡回审判点审理案件,去田间地头巡回开庭,在村民家中就地办案,与百姓唠家长里短,帮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踱入大众心坎的司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009年以来,这样的巡回就地办案达2.7万余件次。

  透过巡回审判这扇窗,人们看到的是徐州法院着力打造这块司法民主化“流动招牌”的经营之道。

  重心前移

  从“坐堂问案”到出门办案

  在徐州市,处处有着法官们忙碌的身影,他们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现场调解,钝化纠纷。

  而一幅幅画面的背后,映射出的是徐州法院司法理念的转变。

  “巡回审判是司法民主化的重要载体,是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的基本工作方法。两年多的实践,法官们已经养成了从'坐堂问案'到'出门办案'的习惯。”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后龙说,巡回审判以其利民、便民的价值观,凸显了法律的可触及性,缩短了普通民众与法律之间的距离,因而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和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有了新要求和新期待,巡回审判在新的形势下又该何去何从?徐州两级法院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认为巡回审判体现了“两便原则”和百姓司法诉求,具有内在的张力、外在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推动力,人民法院不能单纯等案上门、关门办案,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到厂、矿、企、机关中去,到农村、社区中去,提供最贴心的司法服务。

  2009年4月,徐州中院向全市法院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的工作重点、基本方式和物质保障等,确定了适用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的19大类案件类型,着力推进巡回审判工作,以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感情,满足基层群众的诉求,赢得基层群众的满意。

  理念先行,行动紧跟,带来的是审判质量效率的提升,社会矛盾纠纷的大量化解。两年多来,徐州法院的各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两级法院工作的满意率逐年提高。去年全省110个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中,徐州有4家法院排名前10,铜山法院位居全省首位。

  各法院在农村、社区设立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在交警巡警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消费者权益协会、工会等多处设立固定的巡回法庭,贾汪等法院还专门开通了巡回审判专用车,作为流动的法庭。巡回审判案件范围逐步扩大到执行听证、信访听证、诉前调解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定期参与点评。新沂市法院在骆马湖设立了水上巡回法庭,处理水运、养殖、采沙等产生的矛盾纠纷。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午间法庭等也先后涌现。

  从法院走出去,到就地办案;从固定的审判点,到流动的法庭。由点串线,线线相连,全面开花,法官们在调处矛盾纠纷,老百姓则在感受司法实惠的同时,发出由衷的赞美声。

  巡回审判,已然成为徐州法院的“流动招牌”。

  走近群众

  吸纳民意“补丁”司法审判

  2011年2月,贾汪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墓地树木被砍而引发的纠纷。陈某欲将爷爷安葬在从刘某处置换来的承包地上,但在置换时发现刘某已栽种了花椒树、梧桐树,一怒之下就动手砍伐一空。法官把庭开到双方所在的村里。通过庭审和听取旁听群众看法,法官了解到在坟地栽种花椒树、梧桐树是禁忌,按当地风俗,栽种花椒树是“椒旺人不旺”,因梧桐树内心中空,表明死者后人为人不诚实。法官遂在判决时采纳了民俗,一起“斗气官司”虽判决结案,但双方都服判息诉。

  “通过巡回审判调动群众的参与度,充分了解和倾听民意,民意补充了法官的思维,提升了司法的社会认同度。”徐州中院专委李德彬不无欣慰地说,两年多来凡是在巡回审判中采集民意的案件,无一上诉,无一信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0年7月,沛县法院在巡回审判点--张庄镇桥口村委会院内公开审理了魏某诉三个儿子侵权纠纷案件。5年前三个儿子将父亲居住多年的三间房屋及一间配房拆掉,导致其多年居住艰难。魏某多次找三个儿子要求建造房屋,均遭拒绝,村委会也数次协调未果。在巡回审理的这起案件时,多家媒体现场监督采访,30名人大代表旁听评议,该村及周边村200余名群众来到现场。法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采集民众呼声,并现场普法,受到各方一致好评。法官邀请村干部、人大代表从情、理、法等方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这起“父告子”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一位村民感慨地说:“法官要是没两把刷子,还真不行!”巡回审判特有的亲民优势,使群众不再觉得法官“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而是真正设身处地为他们解决问题,无形中加强了群众对法官的情感认同。

  在巡回审判实践中,针对一些社会影响大、法律规定不明确等类型的案件,泉山区、鼓楼区、邳州市、丰县等法院还推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群众代表旁听听证,召开民意评析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民意。

  云龙区法院则创立了“巡回审判+主题座谈会+发送司法建议+收集反馈意见+回访”的司法服务新模式。

  2010年8月,云龙区法院在大龙湖社区开展钢模钢管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巡回审判专项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建筑行业协会租赁委员会负责人、辖区内从事该行业的几十家个体租赁业主旁听案件的审理。庭审后,召开了“钢模租赁矛盾化解与预防座谈会”,法官就租赁业主们反应强烈和突出的问题作了专门讲解,并现场解答了业主的疑问。法院向行业协会发放了司法建议,征求到业主反馈意见22份,实地回访了15户业主,有效化解和预防了多种隐患。

  李后龙认为,民意是社会民众以朴素的正义观为出发点,以朴素的善恶、对错为标准,基于道德伦理要求所形成的一种普遍性的民众意愿。通过巡回审判采集民意,吸收民意,促进了案结事了。

  沉下身子

  “第一现场”回应社会需求

  2010年4月13日,在天津市火车西站的工地上,一台旋挖钻机正在轰鸣作业,旁边站着的是徐州中院民二庭的两位法官。作业停止后,两位法官测量了钻孔的直径,制作了勘验笔录,当事人孙某、徐工集团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分别在笔录上签字认可。半小时后,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旋挖钻机质量纠纷就此当场化解。

  作为巡回审判机制创新的一种探索,早在两年多前,徐州中院民二庭就开始推行审理案件的“八个必到”制度,规定在涉及社区居民、农村村民群体性矛盾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动产及大型设备租赁纠纷等八种情形下,法官必须深入发案第一现场,实地勘察。

  “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源于基层,第一现场多在基层,高质量地把基层这个第一道防线筑牢建好,就是走群众路线最生动的实践。”民二庭庭长刘慎辉介绍说,这一工作法在全市法院商事审判系统推行后,案件调撤率年均提高10多个百分点,申诉信访率不断下降,服判息诉率逐年提高,有1500余起商事纠纷得以较好解决,获得了老百姓的充分认可。

  由此及彼,“八个必到”工作法进而在全市法院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全面推广运用,巡回审判的司法触角遍布最基层的每一个角落。

  “俺认罪服判不上诉。”被告人郑某躺在病床上一字一顿地说。24岁的郑某因在住宅小区盗窃他人轿车内的财物被抓获,羁押在看守所,后因发烧被带至一家医院检查,经诊断为左侧包囊性胸膜炎、双肺结核,遂住院接受监管治疗。为不影响郑某的治疗,泉山区法院就将临时法庭设在了医院的病房。郑某及其家人对法院的人性化做法深感温暖。

  徐州的法官们沉下身子,通过在“第一现场”巡回开庭和就地审理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走出去了解社会所需,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改进的问题,拉近了司法同群众的距离,老百姓减少了诉累,更加便捷地实现了自己的司法需求。

  “恩人啊,要不是你们,我儿子就活不到今天了……”不久前,笔者到贾汪法院时跟随该院法官回访了当事人庞某,庞某的父母一左一右拉着法官的手,感激得热泪盈眶。躺在床上的庞某刚刚挂完点滴,他说年初被三个合伙人雇佣驾驶大型摊铺机,在修机时被摊铺机压倒,导致腰椎骨折,瘫痪在床,后鉴定为三级伤残。他把雇主告上法院,请求赔偿21万元损失,但雇主去外地躲着不见,并扬言“等着判吧,判了你也拿不到钱!”

  “有些时候,当事人看了第一现场,比法官在庭上说更有力量!”法官看到庞某躺在家中床上,背部生满褥疮,生命垂危,就一次次做雇主的工作,为了把他们请到庞某家中开庭,想了很多办法。三个雇主感动之下终于答应在庞某床前开庭。流动的“巡回审判车”顺利驶到庞某的家门口。面对法官的谆谆教育,面对庞某严重的伤情、憔悴的面容,面对受害人家庭的困境,在庞某床前的三雇主萌生了同情心,当场表态赔偿再增加5万元,当天下午21万元现金就送到庞某家中。有了这笔赔偿款,庞某的病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疗。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徐州法院,正是在一次次探索和一点点前行中,开拓着司法民主化的新航道。

  巡回审判:司法贴近群众的黏合剂

  访谈对象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后龙

  民主周刊:作为司法民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巡回审判逐渐成为徐州法院的重要司法品牌。请您介绍一下徐州法院是如何推进巡回审判工作的。

  李后龙:2009年以来,我们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在巡回审判点开庭和田间村头就地审理来解决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两级法院均成立了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回审判的指挥、督促和总结工作;均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适时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二是突出工作特色。我们先是确定了两个试点法院,然后逐步推开。实践表明,巡回开庭是开展巡回审判最典型、最有效的工作形式,深受群众欢迎。2010年3月,确定了巡回开庭与就地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全市法院巡回开庭率不低于6%的工作目标,这已成为徐州巡回审判工作的最大特色和亮点。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将巡回审判考核指标纳入对法院、对业务庭的审判管理和对法官个人审判业绩考核的范围。市中院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对全市巡回审判情况逐月检查、按季通报。

  四是积极创新举措。深化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机制,在两家监狱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各基层法院全部在公安、劳动等部门设立交通事故和劳动争议等专业巡回法庭。

  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巡回审判与民意征集、判后答疑、法制宣传、矛盾排查、信访化解、司法建议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得巡回审判的综合功效不断提升。

  民主周刊:这些措施非常好,您认为巡回审判工作的开展对践行群众路线有什么价值?

  李后龙:巡回审判,起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司法工作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社会思潮的深刻变化,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多元,群众工作环境日益复杂,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开展巡回审判是个较好的切入点。深入到老百姓中间去办案,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法官就要走出法院,把法庭搬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把矛盾解决在当地,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民主周刊:目前,法院普遍面临案多人少的压力,要求法官巡回办案,对法院和法官而言是不是一种额外的负担?

  李后龙: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成效,不仅要看办了多少案子,出台了多少措施,搞了多少项活动,更要看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赢得了人民满意。实践证明,以巡回方式审理案件,不仅能使案件质效指标持续优化,而且能够拉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从形式上讲,法官的负担是加重了,但法官的辛苦换来的是老百姓负担的减轻,矛盾纠纷的及时预防化解,社会的和谐稳定。效果上而言,既有利于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又有利于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司法的社会认同感和群众满意度。因此,从整体意义上说,巡回审判是有价值的,有着适合其存在的现实土壤。

  民主周刊:对今后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您的基本思路是怎样的?

  李后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坚持用群众路线统揽法院工作,坚持巡回审理与就地开庭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巡回开庭特色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低成本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组织推进力度。将巡回审理与回访当事人、带案下访、送法下乡等活动紧密结合;加强考核管理,对巡回开庭和巡回审理分别设定考核指标,激励法官积极主动开展巡回审理工作。

  二是突出工作特色,进一步完善巡回开庭工作机制。规范巡回开庭司法行为,推进巡回开庭审理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巡回开庭业务能力,加大对法官庭审技能和组织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完善巡回开庭保障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物质保障建设。

  三是要注重统筹兼顾,进一步提升巡回审判工作的成效。做到巡回审判功能发挥到位、巡回审判便民措施到位、巡回审判与地方村镇干部联系到位、巡回审判总结宣传到位,确保巡回审判顺利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