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11 浏览次数:10896
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9日在戚墅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王建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
2010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和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中心,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公正高效廉洁办案为主线,以狠抓队伍提升品质为保证,为加快戚区东大门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66件,审执结764件,同比分别下降7.94%和10.75%。
一、以服务大局为使命,着力履行审执职能
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为己任,全面履行审执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91件,审结91件,同比分别上升24.7%和23%,结收案比100%。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贪污、受贿、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转变刑事司法理念,重视人权保护,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轻微犯罪,从轻、减轻处罚153人,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占16.7%。积极发挥刑事审判的教育警示作用,通过旁听庭审,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积极调处民事纠纷。受理民事案件420件,审结420件,同比分别下降6.8%和0.4%。依法及时审理好各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侵权赔偿、拆迁补偿、债务等民事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注重严格依法妥善处理好群体性诉讼案件,及时化解矛盾。针对劳动争议案件高发趋势,群体纠纷多、社会敏感性强、审理难度大等特点,加强与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配合,不断优化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机制和环境,同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平衡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有77.8%通过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件,审结7件,同比分别下降30%和46.2%。坚持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审查相结合,正确处理好维权、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加大协调和矛盾化解力度,注重平衡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依托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与区国土局、工商局、房管局等部门及时沟通,共同做好5起行政纠纷的预防工作。支持行政机关规范、合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维护行政执法权威,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到43%,既增进了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的相互信任,又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实施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将辖区2007-2009年行政审判工作概况、受理案件的类型、趋势、行政机关胜诉、败诉的原因以及建议向区委、政府行政机关通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切实提升执行实效。受理执行案件219件,执结221件,执结率95.7%,执结标的3712万元。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两项活动,努力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工作中,以攻克疑难复杂案件为突破口,促使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对被执行企业标的大、矛盾多的案件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工作责任和目标。通过查封拍卖房产、资产整体转让等方式执结十余起重点案件,达到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总体要求。以“积极主动、共享资源、高效执行”为理念,把受托案件执行当作份内事,强化工作措施,案件清结率达100%,受到了委托法院的肯定。
二、以增进和谐为目标,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把实践“公正和效率”主题与实现社会稳定有机统一起来,追求能动司法的最佳效果。
全力服务东大门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东大门建设的战略部署,确保东大门建设戚区先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制定了《关于为加快东大门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主动了解辖区“1158工程”中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需要排除的各种涉法困扰; 采取定人、定责、定点、定期“四定”做法,组织30余人次到企业走访,征询意见建议,了解企业需求,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全力做优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室以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立足点,以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互动为结合点,围绕调解流程规范化、调解方式人性化、调解程序灵活化、调解网络有效化、调解队伍优质化,做强做优诉前调解工作,共调解各类纠纷249件,调解撤诉案件占同期民事案件的59.3%,调解成功率为85.9%,较好地发挥了非诉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既减少了进入程序的民事案件,又满足了当事人的诉讼要求。
全力清结重点案件。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涉诉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对省高院列入清理范围的17件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集中清理,逐案分析信访产生的原因,摸清当事人信访的目的,全面实行“五定一包”,即定承办人、定清理措施、定清理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现已全部清结。对涉及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进行清理,已清结100%,执行到位率98.5%,从根本上消除了涉诉信访的隐患。
全力开展和谐共建。以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为载体,与街道、社区和央企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通过对三年来各街道、社区民事案件案发类型及原因分析,提出预防化解矛盾的改进措施,在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将街道、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率、民事发案率等纳入综治考核目标,实行民事发案月通报制度,促进和谐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社区巡回审判50次,解决矛盾纠纷50起。
三、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着力深化管理创新
围绕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坚持高点定位,努力创新创优,深化改革成效。
强化司法资源合理配置。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缓解案件增长和审判资源相对有限之间的矛盾,改变部门之间忙闲不均的现状,最大限度地挖掘审判人员的潜力,实现审判资源利用最大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现有机构设置进行重大改革,设立诉讼服务、案件审理、审判管理、执行保全和行政管理五大中心,有力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强化立审执相互衔接。进一步规范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在法院内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重新界定三部门工作职责及相关的流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年民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84.3%,促使执行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7.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达66.7%,罚金刑自审自执率达47%。
强化司法建议跟踪反馈。出台《司法建议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经济建设隐患时,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出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防范措施和治理机制的司法建议。同时加强司法建议的跟踪反馈,要求被建议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共发司法建议15份,规定期限内回复率达100%。
强化量刑程序诉辩规范。制定《量刑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实现了量刑的公开透明和均衡公正。在所有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均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同时逐步在裁判文书中对控辩双方的量刑建议采信与否进行分析论证。市中院组织全市各法院刑庭庭长、邀请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到我院观摩旁听了二件案件的庭审并召开规范庭审量刑程序座谈会,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我院的做法。
四、以提高素质为关键,着力推进队伍建设
坚持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旗帜鲜明抓导向,态度坚决抓管理,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打牢法院工作基础。
注重夯实思想基础。从培养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源头抓起,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公正司法”对照检查活动,强化对法官的“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和《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增强警示效果。
注重党建促进队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思想,准确把握法院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方法,以加强党员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优化干警素质为落脚点,充分发挥以党建促队建的积极作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五个好”、“五带头”为要求,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对积极要求上进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先进分子积极吸纳,充实党员队伍,全院党员所占比例为57.69%,发挥了党员在以党建促队建中的生力军作用。
注重提升司法能力。开展 “能力建设年”和“质量提升年”两项活动,切实提高干警服务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七种能力。通过推荐审判骨干到市中院挂职锻炼、邀请市中院部门领导进行个案讲评、质评组对发改案件进行点评、裁判文书评比、对新任法官指定专人“传帮带” 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
注重落实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司法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通过对各种风险因素的分类识别和分析评估,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议事程序、“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预防、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十六个工作环节作为重点廉政风险节点,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了权力的运行。积极推行监察室派员对执行房产和设备公开选择拍卖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实现审判执行权与委托鉴定权的分离、委托鉴定权与监督制约权的制衡。
五、以争取支持为依托,着力改善司法环境
积极争取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努力改善司法条件,优化司法环境,促进法院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对工作中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汇报,努力争取区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保证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经常、主动、深入地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视察法院工作、旁听评议案件六次,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主动争取舆论支持。按照“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增强影响力”的要求,积极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工作机制,着力发挥宣传功能。通过积极撰写新闻宣传稿件、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等系列活动,举办法制讲座8次,学生、群众参与4000余人次。江苏法制报、常州日报等主流媒体73次报道了法院工作,进一步扩大了法院工作的积极影响和社会认同。
大力倡导司法民主。在互联网上开设“院长信箱”,畅通民意表达渠道;邀请社会各界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二次,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法院的工作流程,使司法在阳光下操作;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制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拓宽人民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扩大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范围,进一步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010年,我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色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肯定,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省高院评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刑事量刑程序规范化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创新创优成果二等奖。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干警积极努力、勇于创新的结果,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全体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干警能动司法的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法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较多、涉诉信访压力较大;审判资源的配置还需进一步科学合理等。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调结构、促转变、保增长”提供司法保障,是法院面临的新课题。我院将本着“全面落实抓规范、重点突出求创新”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在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上有新作为。依法保障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环境犯罪,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国家在宏观调控、扩大消费需求、调整优化投资结构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犯罪,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注重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上有新作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依靠各方面力量,建立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渠道。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依法运用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完成市中院下达的各项指标,最大力度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作为。注重研究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街道和谐共建、司法建议等方面推出新举措,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切实增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
四是在公正廉洁司法上有新作为。把审判管理作为重心,创新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创新审判管理指标体系,创新法官业绩评价机制,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公信、要形象。把监督的重心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转移,注重发挥信访接待、督查督办、案件评查、纪检监察四个渠道的作用,及时收集法官违法违纪线索。关注媒体舆论,进一步拓宽收集违法违纪线索的渠道。
五是在繁荣法院文化上有新作为。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以党建带动队建,着力培育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干警司法行为,推动法院文化创新和文化繁荣,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和各项建设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不断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同心协力,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好常州东大门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