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把民商事诉讼调解作为司法为民的切入点,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机制,营造浓厚的调解氛围,大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6年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创新高。

一是进一步了明确调判方向。牢固树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意识,法官对其中相对易调的民商事案件案件把工作重心放在促成当事人调解上,对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当事人众多或诉讼标的额大的案件,着力查明事实,及时进行判决,提高了法官的调解效率。

二是强化了调审分流机制。对符合易调解特征的案件首先进行内部分流,由速裁组先行调解,从而将大量不必进入庭审程序的案件合理分流,使大量民商事案件案件在庭审前得到及时调解。

三是切实提高法官调解能力。通过定期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增强法官对调解工作的感性认识,总结归纳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的实务操作能力。 

四是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与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组织的联动协调,最大限度地吸收有调解能力的案外人参与法院调解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调解氛围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

一年来,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51件,调解结案815件,结案率为56.2%,与去年同比提高14.13%。其中有二个基层法庭达到7成以上,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创造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