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男女双方缠诉长达八年之久的离婚案件。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男方赔偿女方20000元的损失,这桩不幸的婚姻终于画上了句号。

王小莉与李小雷于19985月经媒人介绍相识、相恋、结婚,整个过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后来,李小雷去北京打工,家中只剩婆媳俩一同生活。后来婆媳关系僵化,婆婆离家出走,不知去向。李小雷于199811月向法院以王小莉虐待其母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一审判离。王小莉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结果不准双方离婚。此时,李小雷已与同在北京打工的张艳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女,王小莉遂向公安机关告发。20051月,新沂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婚罪为由向新沂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李小雷有期徒刑六个月。20066月,李小雷在苏州被抓捕归案,于新沂市看守所服刑。2006115,王小莉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被告赔偿其80000元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小雷因重婚已被判刑,确实存在过错,且双方多年不在一起生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依法判决双方离婚,被告李小雷赔偿原告王小莉20000元的损失。这桩双方缠诉长达八年之久的不幸婚姻终于有了一个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