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十载未能住楼房 法官调解一朝迁新居
作者:张天健 孙宇峰 发布时间:2007-01-18 浏览次数:2302
本网盐城讯:近日,建湖县人民法院上冈法庭在审理一件侵犯财产所有权纠纷一案中,几经反复做调解工作,终于使一件当事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已十年之久,因开发商拖欠工程款被他人强占房屋一直未能入住的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建湖县上冈镇居民吴某于1996年与房屋开发商杨某订立了购房协议,购买位于建湖县上冈镇冈西镇居委会在建的一间三层住房,约定先交纳2/3房款,待房屋竣工搬迁入住后再支付剩余房款。后杨某又将此房屋交给李某承建。房屋竣工后,因杨某欠李某工程款,李某便将杨某出售给吴某的房屋扣留并交由其姐看管并长期入住,在居住期间,李某之姐在此房屋内又安装了水电等设施。此时,吴某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因未能得到此房屋,吴某多次请人与有关人员协调但未果,便至省、市、县、镇有关部门上访,亦未见效。眼看儿子的婚期临近,吴某无奈之下求助于法庭,法庭让吴某以李某的姐姐侵犯其财产所有权为由,向法庭起诉。案件受理后,双方继续至省、市、县、镇有关部门上访,以求解决矛盾。经上冈法庭承办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并找到开发商杨某、李某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协调,终于达成了“由李某之姐迁出房屋,吴某给付李某之姐房屋水电设施等费用2000元,由吴某将剩余的房款30000元转给李某,抵冲杨某欠李某的工程款”的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法庭全体人员连晚将案件中涉及的钱款及房屋交付给当事人及有关人。这样,吴某终于迁入了领证十年而未能入住的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