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11 浏览次数:10901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0日在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裴 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切实狠抓“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推动法院各项事业再上新的台阶,为促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天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我院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执行任务全面完成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367件,其中新收6024件,审执结6028件,案件总数继续保持在高位运行。
1.办好刑事案件,惩治犯罪行为,维护安全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787件1139人,审结781件1131人。其中,审结盗窃、抢劫、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案件312件455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44件450人;审结金融诈骗、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21件22人。特别是依法审结了延申公司生产、销售伪劣疫苗案等案件,切实保护了公民的健康权,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2.办好民事案件,平衡各方利益,调节社会关系。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065件,审结3764件,涉诉标的额5.5亿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525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527件、劳动争议案件167件,依法保护了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229件、金融纠纷案件198件,有效促进了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特别是首创以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参与处理了交运集团石油公司破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办好行政案件,化解官民矛盾,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2件,审结106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63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55%。在行政庭设立房屋拆迁案件专业审理执行组,通过实行归口管理、推行专业化审判、畅通对外联系渠道,进一步提高拆迁矛盾的协调化解能力。全年共办结房屋拆迁案件104件,涉及拆迁户78户。针对行政诉讼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采取主动走访行政机关或发送司法建议的形式,及时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
4.办好执行案件,及时兑现权益,增强司法公信。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22件,执结1291件,执行标的额2.9亿元。扎实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时序进度全面完成各项清案任务。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出入境和财产申报、追究拒执罪等执行威慑机制,健全协助执行网络、执行110、网络“曝光台”等执行联动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针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等涉弱势群体的案件建立“快速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生存权利。
一年来,我院围绕保障发展重要使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法服务大局成效明显
1.促进“锦秀天宁”建设。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制定《关于进一步为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保障的实施意见》,注重在审判工作中加大对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旅游餐饮、文化创意等产业的保护力度,积极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围绕城市建设大局,深入开展司法大调解活动,依法化解中吴大道改扩建、兰陵片老城区改造等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科技创新驱动,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拓展对购物中心等品牌集中地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领域,全力促进创新型城区建设。
2.促进“服务天宁”建设。深入开展联系企业活动,精心挑选50篇案例,编写《服务企业系列读本》,为企业家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广大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主动到各大金融机构现场办公,以联席会议、座谈研讨、司法建议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如发送的关于加强抵押贷款前期审查的司法建议,引起了各大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促进了相关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在月夜灯芯绒公司成立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进一步深化对流动人口、失足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社会帮教。
3.促进“法治天宁”建设。针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立法缺失的现状,与南京师范大学现代司法研究中心合作,出台了《未成年人民事审判规则》,全面规范了涉少民事案件的审判标准。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将雕庄街道作为示范点,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加强联系合作,共同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编印《天宁法院调研成果、精选案例荟萃》,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切实提高全民守法意识,为辖区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4.促进“和谐天宁”建设。完善诉调对接网络,强化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功能,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依托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进一步密切与卫生局、医学会、各大医院的沟通联系,积极构建化解医患纠纷的多元化格局。全年办理的18件医患纠纷全部实现案结事了。扎实开展“深入社区、走进百家、化解矛盾”专项活动,坚持由法官带案回访,努力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切实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建立涉诉矛盾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矛盾化解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努力将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全年接待处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同比减少9.8%,涉诉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年来,我院围绕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改革完善便民利民举措,群众满意程度稳步提高
1.做优“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厅式”服务。建立健全诉讼服务机制,强化服务中心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行院领导带班制和中心轮值制度,着力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服务中心“立案咨询、导诉导访、材料收转”等十大功能,使每一位当事人到服务中心就能及时办妥诉讼相关事宜,感受“一厅式”服务带来的便捷,全力营造亲民利民的诉讼环境。依托服务中心这一服务群众的平台,分期分批安排干警到服务中心实战锻炼,使其尽快了解、把握社情民意,不断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2.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试行“一体化”模式。分别在刑庭、少年庭、行政庭、“诉调对接”办公室和简易案件调处中心建立五大封闭运行机制,切实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合。明确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必须由承办人自行执行,判决结案的民商事案件鼓励承办人自行执行。该机制的运行,使承办法官在立案、审判环节就能兼顾案件的执行效果,既有利于提高裁判的质量和调解的效果,又避免了执行环节的许多重复性工作,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自去年5月份以来,全院共自审自执案件585件。
3.建立“简易案件调处中心”,搭建“门诊式”平台。按照“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司法理念,成立“简易案件调处中心”,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简易案件推行速裁机制,全面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调处中心作为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借鉴医院门诊模式,对简易案件实行归口管理,全程负责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使当事人只需面对一个“窗口”甚至一名法官即可走完整个诉讼程序,大幅简化了案件的流转环节,较好地实现了诉讼的便利、有效、低成本。自调处中心成立7个月来,共审结案件661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2天。
4.健全“司法公开”机制,促进“阳光下”审判。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熟悉办案流程,让群众更了解司法,让司法更贴近群众。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不断提高裁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开通“院长信箱”,公布监督电话,推行院领导信访接待制,不断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切实加大立案、审判、执行的公开力度,让审判权更好地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与司法权威。
一年来,我院围绕队伍建设基础工程,始终坚持公正廉洁司法,队伍作风形象巩固提升
1.以质效指标为龙头,加强审判管理,提升质量效率。科学确定年度目标,层层签订《审判绩效责任状》,切实加强常态化管理,努力实现均衡化运行。定期分析、评议质效指标的运行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及时制定对策方案,狠抓调优、提标工作。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审管办、合议庭对办案质量和效果的监督作用,切实把好案件质量、效果关。建立健全两级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推进审判管理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在全院的共同努力下,上诉率、调撤率、发改率等质效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
2.以法院文化为依托,涵养道德情操,提升整体素质。大力培育物质文化,充分开发利用法官俱乐部,丰富图书馆、阅览室藏书量,精心开展“荐好书、赠好书、读好书”活动,让广大干警时刻感受到浓厚的法文化气息。大力培育精神文化,通过经常性举办法官沙龙、专题讲座,广泛开展谈心交心、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不断满足干警的精神需求,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大力培育行为文化,从细微之处入手,注重司法礼仪的日常养成,促使法官注意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细节,强化法官对公正司法的角色体验,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3.以人才培育为基础,锻炼意志品质,提升司法能力。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激发广大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热情。邀请区妇联、区司法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举办“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情法互动、调判结合”的矛盾化解能力。深入挖掘法院内部的先进典型,用典型的人格魅力影响和感召身边的同志,推动共同理想信念和行为标准的确立和发展。结合全年总体工作任务,在年初即设定“社会矛盾化解奖”等十大奖项,明确考核指标和评选程序,激励广大干警真抓实干、争当先进。
4.以职业道德为准则,优化审判作风,提升司法形象。开设法官职业道德“清风讲堂”,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广泛传播法官职业道德的先进理念。切实加强对日常行为规范尤其是庭审纪律的监督检查,完善督查通报制度,促使广大干警自觉养成良好的司法作风。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渠道,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工作监督。全年共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200余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荣获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法院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对法院的司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能动司法的意识和举措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和创新,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等。对于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1年是我们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的目标任务是: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调优、创新、提标”工作主旋律,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动力,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创优司法环境,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进一步化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为全区“十二五”规划顺利启航、深入推进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以“四大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服务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构建“调结构保障工程”
1.能动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紧密结合天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妥善审理涉及现代金融、物流、商贸、餐饮、文化等产业的各类案件,注重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注重扶持优势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是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的保护力度,不断营造有利于扩大内需的消费环境,为把天宁打造为最适宜居住的中心城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能动支持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根据天宁都市工业的发展特点,切实加大对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通过强化知识产权审判,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通过加强与企业的工作对接,满足司法需求,重点为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兼并重组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通过变服务企业为服务产业,增强对新兴产业发展战略的宏观把握,制定综合性对策方针,切实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整体扶持力度。
3.能动支持传统产业转型提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审理企业破产、清算、改制以及大额债务等案件中,注重引导传统产业的提档升级,一方面加大对传统产业领域内规模企业,尤其是处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转型期企业的保护力度,采取“放水养鱼”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暂时难关;另一方面,在坚持依法公正的基础上,有意识地促使部分低产能、高消耗、高污染企业加速淘汰,进一步促进生产要素重组,优化全区的经济结构。
二、围绕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推动公开公正司法,积极构建“提公信阳光工程”
1.切实加强监督评查,严把审判“质量”关。进一步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加大对举报投诉案件、社会关注案件和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监督评查力度,严格审判责任查究。进一步细化案件的定案把关标准,完善审委会和合议庭规则,加强对独任审判的监督管理,狠抓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优化质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法官既注重案件质量,又注重审判效率;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注重社会效果;既注重案结,又注重事了。
2.切实加强司法公开,严把审判“透明”关。扎实推进立案公开,强化诉讼指导和诉讼服务,完善审判信息查询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扎实推进庭审公开,广泛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完善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制度,深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巡回法庭,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扎实推进执行公开,完善执行情况、措施、风险“三告知”制度,健全执行“曝光”机制和鉴定、评估、拍卖程序“阳光操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开透明,促进司法公信和权威的提升。
3.切实加强廉洁自律,严把审判“公正”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狠抓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的具体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监督。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办力度,重点严防“说情打招呼”等消极现象,坚决铲除裁判不公、司法不廉的滋生土壤。
三、围绕人才强院发展目标,全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构建“育人才强基工程”
1.坚持选贤任能、唯贤是举,形成科学合理的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竞争上岗制、民主评议制、述职述廉制、转岗、轮岗制,不断加强人事工作规范化建设。注重以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坚决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真正把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才选拔出来。加强与专业机构、专业人才的交流合作,在审执工作中积极开展对外“引智”,进一步提高专业类纠纷的化解能力。
2.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营造人才辈出的成长环境。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选派干警到重点项目建设、重大矛盾调处等一线岗位挂职锻炼,使其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中增长才干。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每位干警的不同特点建立人才库,分类制定培养计划,真正做到人人可以成才、人人都是人才。完善青年人才培养机制,采用多部门轮岗、多渠道培训等方式“压担子”、“搭梯子”,让他们在实践中快速成才。
3.坚持以人为本、量才适用,搭建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两级管理考核办法,创新人才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法官沙龙、岗位练兵等活动,使干警的司法能力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适应。大力挖掘、培养鲶鱼型人才,用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感召和引领队伍,积极营造干实事、创实绩的良好氛围。
四、围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构建“促和谐包容工程”
1.坚持司法为民惠民生。精心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创新司法便民机制,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改善便利、有效、低成本的诉讼环境,让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切实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司法关爱,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主张权利,更好地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2.化解社会矛盾保稳定。积极依靠党委的政治优势,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动矛盾化解资源的有机整合。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加强“诉调对接”,积极畅通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工作渠道。密切关注群体性纠纷发生的风险节点,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妥善化解各类涉诉信访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3.参与社会管理促和谐。以未成年人、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管理为重点,切实增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深入推进与街道、社区的结对共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审判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改革完善司法建议制度,不断拓宽建议的对象和渠道,提高司法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反馈率,以此来巩固提升法院工作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的参与度和贡献度。
各位代表,“十二五”的伟大征程已经开启,法院肩负的使命神圣而光荣。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天宁为己任,认清形势,胸怀大局,同心同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奋力创造审判工作新业绩,着力谱写司法事业科学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