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民二庭加强调解结案 首月再创新高
作者:赵勇 祁建领 发布时间:2007-01-19 浏览次数:1635
本网盐城讯:新年伊始,建湖法院民二庭将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列入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庭干警鼓足干劲,团结奋斗,力争打好“首季第一仗”。今年1月份,该庭的一个合议庭成员审理普通民商事案件共计15件,其中调解10件,撤诉4件,调撤率高达93.3%,再创该庭月撤率新高,平均审限为16.5天。
为真正发挥调解工作息争止纷、化解矛盾的作用,该庭在2006年年终总结会上重申上级法院和本院院党组对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如何做好新年度调解工作” 的讨论,有效地增强了该庭法官对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为2007年案件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在具体案件的处理方法上,该庭干警一改以往做工作只是僵化地运用法律摆事实讲道理的传统模式,更多地注入情感色彩,以情感人,唤起双方当事人的真情实感,使他们互谅互让,最终使问题圆满解决。该庭处理的某种子公司与农户制种合同纠纷一案,因农户将供应给种子公司的制种转卖给他人,引起种子公司与农户之间的纠纷,虽经村、镇两级基层组织尽力调解,最终仍未能有效解决。种子公司遂持其与农户签定的合同,将部分农户诉至法院。主审该案的法官了解了该案的案情后,认识到该案从法律角度来看,种子公司的起诉应得到法院的支持,然而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种子公司虽仅起诉部分农户,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却与上百户农户的利益密切相关,如果处理不当,则会有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甚至会影响到地方的稳定,因此该庭的干警在请示庭长和分管院长后,先后多次到群众家中走访,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给群众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农户认识到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将农户的困难向种子公司作了介绍。经过反复数次的思想工作,终于达成了使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从而使案件得以顺利结案。